嫁给性侵者:一出荒谬的闹剧!
一女子被人性侵后非但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严惩凶手,而是抱着“父母之命不可抗”的封建思想嫁给了性侵者,并未其生儿育女,本以为就算不幸福,但是也可以过着相夫教子的平淡生活,却万万没有想到性侵者却一而再再而三对自己实施家暴,甚至还把她锁在床前,不堪凌辱的她终于爆发了,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
面对性侵,沉默不已,缺乏最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是这次悲剧的根本根源。以上案例中的女子被性侵时尚属青年时期,由于他们还缺乏生活经验和识别他人品质的能力,经验和能力的局限性,使青少年即很容易相信别人,何况对方还是父母介绍的“对象”,自然毫无防备之心,遇到紧急情况时又缺少应对能力,不会求救亦不会报警,屈服于性侵者,而这名案例中的女子非但没有将性侵者绳之于法,反而还下嫁于他,然后痛心她的无知和愚昧。
当性侵害发生了的时候,女孩要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我国刑法规定中,对女性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行为的做法属于犯罪。女性朋友需要清醒的意识到,这种做法并不是爱情的表达,男友只不过是在利用自己的身体释放他自己的性冲动,他并不是因爱而这样做,而是因为要满足自己的需要才会不顾女友的感受。而这名性侵者最后仍然本性不改,通过家暴不听毒打该名女子,让该女子陷入痛苦的深渊,最后竟为泄愤杀子!
这起案件的罪魁祸首无疑是性侵者,但是,该女子的软弱以及其家人的“封建思想”,则是这起悲剧的“助燃剂”,为该事件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当初该名女子报警求助、性侵者被绳之以法,完全可以避免这初人伦悲剧的发生。
而放眼现实生活中,多数女性在生活中都会或多或少的遭遇过性骚扰,对性骚扰不必害怕,对方做得是见不得人的勾当,他们更害怕自己的行为被暴光,只要女性敢于拒绝,骚扰者一般都会收敛自己的行为。“嫁给性侵者”是一出荒谬的闹剧,是文明社会中的一个畸形产物,对这类产物,我们应该赶尽杀绝,决不能让这类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