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淫乱案:堕落肮脏的刺激
南京一大学教授马某某在一家连锁酒店,组织了一场“换妻”游戏,除了在场参与的5人外,警方随后又牵出了17人,这些人中,年龄最小者为1983年出生,年龄最大的则是53岁的马某某,最后,马某某被已“聚众淫乱”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最后其获刑3年6个月,该案件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关注。
而近日,福建安溪县人民法院也审判了一起聚众淫乱案,当时仅有18岁的林某某提议、策划由a、b、c(后两人亦为化名)三名男子和女子阿桑(化名)进行淫乱。作为组织者的林某某并未参与淫乱。
聚众淫乱这种性行为超越了传统的一男一女单对模式,为多人性行为的一种“活动”。所谓“双飞”、“3P”、“4P”、换妻和集体派对等,都属于聚众淫乱行为,同性之间的集体性行为,亦属此列;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要从重处罚。
空虚的精神使人寻求一些另类的刺激, 聚众淫乱这一类案件时有发现也常常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这样的字眼总能能激起人们的窥私心理,所以我们可以发现,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只要包含有“强奸”、“通奸”、“淫乱”、“偷情”之类词汇的标题,总能吸引无数人的眼球。而聚众淫乱对一些人而言更是一个非常刺激敏感的话题。所以,时代的发展附带了这些产物,人们好奇、窥视、甚至想跃跃欲试……
但是,聚众淫乱终究是一种违法行为。虽然在不少性开放的国家聚众淫乱比较常见,但在我国聚众淫乱的行为还是严重挑战的国民的道德底线,中国当前事实上已经进入了价值多元化、人们权利主张更自由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包括性观念的开放在内,社会已经变得丰富多彩,只要人们的个人行为没有影响和侵犯到他人和社会正当权利,原则上不应该由法律干预。但是,如果有更多的“马教授”出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会被彻底破坏,从而将人们引向沉溺性的罪恶深渊。所以,标榜着提倡自由人权的“聚众淫乱”是不耻的,如果道德阻止不了他,那么只剩下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