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犯罪嫌疑人撒谎,大势所趋!
目前,为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全国多地进行了不同的试点:针对在讯问时“录时不打,打时不录”的情况,有的地方把原来由侦查人员主动摄像改为被动摄像;此外,约20个省市的警察代表被培训了讯问技能,不再要求嫌疑人“老实交代”,而是允许犯罪嫌疑人撒谎,直到其难圆其说后露出破绽。专家分析,我国防止刑讯逼供的模式,正从事后调查核实再排除,向事前防范、预防刑讯逼供发生的方式转变。
讯问,是警察进行犯罪侦查的重要手段。各国因其法律传统与社会条件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规范模式。“一国两制”下的大陆跟香港,在警察讯问上就存在明显的区别。爱看港剧的人们都会看到这样的一幕,在香港警匪片中,嫌犯被讯问时,常有攻击性强的嫌犯暴怒冲动对着警察发火,这时总有警察理智的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而在我国,警察在讯问嫌疑人时却是一番的声色俱厉,正告嫌疑人要“老实交代”,不得撒谎,否则……“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可以说是中国国情下的讯问特色,我们对待“敌人”的态度就要像秋风扫落叶那样冷酷无情。
尽管,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总有其现实性和合理性。两厢比较下,我们不难发现,香港讯问方式更加尊重人权、善待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作为我国审讯机关长期固守的一项司法政策,它曾经有效地打击过各类犯罪,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有过突出的贡献。但是,我们也该清醒地看到:这一司法政策违反了人权保护的现代法精神,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合,违背我国即将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且其背后存在着不合理的功利追求。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大陆要求嫌疑人“老实交代”讯问模式需要改革,多地试点反酷刑,就是可喜的进步。当今世界范围内反对酷刑,保障人权的国际发展趋势,中国明确“允许犯罪嫌疑人撒谎”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