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堕胎是文明社会的糟粕
cuteyy|
2012-07-10 18: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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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最初是被禁止的,因此受到严厉的处罚。后来逐渐得到容忍,并且被自由化。最后,它变成了一种权利。”在2000年11月29日的国民议会会议上,伊丽莎白·吉古说出的这些话,概述了当代堕胎史,而且她的法案展示了妇女解放的前景,符合历史和民主的必然规律。
从人类文明诞生那天开始,堕胎就不仅仅是一个家庭问题抑或个人选择,它更是关系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伦理的重要事件。然而,堕胎在多个国家和一些宗教信仰里还是被认为这是一种扼杀生命剥夺性命的行为,更被视为是一种禁忌,其中的争议点是,肚子里的胎儿到底算不算是生命呢?答案显而易见,从受孕的那一刻开始,胚胎就不是母体内的细胞组织,而是一个独立的生命。其实,母体会把胚胎视为异体。要不是母体内有一个胎盘保护着胚胎,胚胎很快就会被排出母亲体外,胎盘会把胚胎跟母体隔离。这个胚胎是个独立的新生命,有自己独特的DNA。
女人应该有选择堕胎的权力,但强制堕胎则应废除。在中国,地方性法规和实践中,强制堕胎层出不穷 实施计划生育的措施有很多,从行政法的角度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奖励措施,如对执行计划生育的公民予以经济上、精神上的奖励;第二类是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当事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实践中就有强制堕胎。强制堕胎是令人发指的,强制堕胎应该被废除,这种和文明社会下极不和谐的产物是在是令人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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