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拒录乙肝 消除歧视先消除无知!
微微健康网消息:卫生部日前宣布乙肝携带者可从事幼托工作,表明社会歧视得到一定改变。然国企拒录乙肝调查发现石油天然气行业拒绝率达百分百,可见目前社会上乙肝歧视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据悉,在北京益仁平中心2011年所发布的《2010国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中,发现在当前的劳动就业市场中,有近六成国企招聘中仍需要检测乙肝标志物。报告还指出如果按照行业类别划分,明确表示招聘时会“检测乙肝项目、拒绝乙肝携带者”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食品”、“医药”等3个行业的比例最高。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的检测率和拒绝率都高达100.0%。从企业类型来看,都明确表示招聘时会“检测乙肝项目、拒绝乙肝携带者”的国有企业中,包括“核工业”、“中航科技”、“中航科工”、“中国兵器装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中油”等。
尽管我国为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等国务院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但歧视乙肝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医院、学校等等地方。
从制度上彻底取消歧视乙肝容易,但要彻底消除人们内心的乙肝歧视却困难许多。中国青年报曾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也耐人寻味:只有6.9%的人承认,自己存在乙肝歧视;却有超过1/3的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共餐。事实上,乙肝不可怕,可怕的是对乙肝传播途径的误解和无知。
乙肝传播途径,一是通过输血和血液制品传播;二是由于医疗器械被污染造成的医源性传播。现在,规范的医院里输血与使用血液制品都是安全的,一次性器械也被广泛使用,所以这两种途径已经不是主要的了。第三条途径是性传播,即通过精液和阴道分泌物传播。第四条是最重要的传播途径———母婴传播,感染乙肝病毒的孕妇可在孕期、分娩期或产后传染给婴儿。日常生活的接触是不会传播乙肝病毒的,包括共用毛巾、餐具等,只是这些行为不卫生而已。
在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是非常大的群体,超过1亿人。不仅就业,连上学、交友等也常受歧视。国企拒录乙肝调查结果,显然,要彻底消除人们内心的乙肝歧视需要打一场持久的“乙肝知识”宣传战,方可逐步消除民众对乙肝病毒的恐惧,给予乙肝病毒携带者同享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