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调味公司用工业盐水酿酱油 消费者知情权谁来保障?

phoebe| 2012-05-24 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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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年产酱油8万多箱的某大型调味公司,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在明知工业盐水为非食用物质,国家已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情况下,仍用工业盐水代替食用盐作为酱油原料。

  
  “工业盐水含有较多的重金属和致病物质,长期食用易发生癌变,而它与食用盐的价格相差1.5倍,这种价格差导致了该公司直接使用工业盐水。”佛山市质监局副局长李林对记者介绍说,最近两三年来,佛山发生过几起类似的案件。

 

  佛山某调味公司用致癌工业盐水酿酱油,经媒体报道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利益的驱使下该公司竟然不把国家法律和消费者人身安全放在眼里,如此肆意妄为怎么能不教人震惊和愤慨!
  
  据悉,涉案公司是个经营面积约两万平方米的大型调味公司。据现场负责人交代,公司生产鲜味汁、老抽酱油等十几个品种的酱油,年产量8万多箱,产值约500万元。可想而知,涉案公司所生产的酱油是何等畅销了,然消费者更关心:所谓某大型调味公司到底是哪个公司?既然干得出此等恶劣行径,作为受害者的消费者,难道我们没有有权利知道吗?
  
  从经济学的理论上讲,消费者是商业的主宰,是市场需求的主体,是企业的衣食父母。消费者在涉及切身利益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权知道某大型调味公司是哪个大型调味公司,有权对这家惟利是图、践踏社会责任、视消费者人身安全为玩笑的生产者企业给予拒绝消费。
  
  从管理食品安全上说,政府对食品安全管理责无旁贷,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不应该成为疑难。试想,消费者知道了哪些食品有毒有害,哪些食品安全可靠,该买的去买,不能买的不买,那还不让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者们或改邪归正或受到严惩吗。
  
  当下,国内食品安全境况堪忧,很多食品安全问题频频爆发确实让民众感到担忧,即便如此,任何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客观真实、透明公开、接受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保障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惟此,才能有效地防止食品安全问题发生,而不是让消费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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