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地沟油管理纳入市长政绩考核
微微健康网消息:日前,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已制定《关于做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地沟油只能作生产生物柴油原料,并将地沟油管理纳入市长政绩考核体系。
文件亮点
到2015年,争取我省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产量、应用量达到5至10万吨,初步实现地沟油制生物柴油规模化、产业化。
各成品油销售企业按规定采购、混配、销售生物柴油,并设立一个以上生物柴油示范加油站。混配后的生物柴油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标明生物柴油和混配比例,明码实价。地沟油制生物柴油销售价格可以根据石化柴油价格调整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地沟油产生单位、地沟油社会零散收集者可与地沟油特许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建立收购关系,不得将地沟油出售给无地沟油特许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
在财政、信贷、税收和价格等方面予以相关企业政策支持,降低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产品的成本。
昨日记者获悉,日前,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已制定《关于做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将下发到各州、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石化云南分公司、中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意见》明确:“地沟油只能作为生产生物柴油的原料,统一交售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用于制取生物柴油。地沟油禁止用于生产食用油、饲料油,禁止跨省运输和流通,以彻底切断地沟油回流餐桌饮食品市场的通道。”
《意见》共有十一条,内容涵盖地沟油、生物柴油的监管政策及措施,这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个关于地沟油管理方面的指导意见。曾参与《意见》制定工作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员、博导,教育部生物能源持续开发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无敌针对云南地沟油、生物柴油现状进行了介绍,并就《意见》里的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3年后生物柴油产量10万吨
目前生物柴油国家标准GB/T20828-2007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和GB/T25199-2010生物柴油调合燃料(B5)已经颁布实施,我省利用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制造已成熟,可生产出符合国标的生物柴油产品,地沟油制生物柴油推广运用的条件基本具备。政府要把发展生物柴油作为有效解决地沟油问题的根本突破口,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与措施。到2015年,争取我省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产量、应用量达到5至10万吨,初步实现地沟油制生物柴油规模化、产业化。
现状:生物柴油可降解,石化柴油做不到,但是长期以来,企业有技术,但没有政策支持,导致云南的生物柴油产得出,却卖不出。商务厅数据显示,目前,昆明市理论上每年可产生地沟油17000多吨,但大部分生物柴油企业已经因为原料没有保证,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解读所谓的B5,就是在100%的石化柴油中调配5%的生物柴油标准,但是目前云南已经研发出B10、B20的技术,在全国是领先水平。利用地沟油加工制取生物柴油是地沟油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比较好的出路,能够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有效避免地沟油回流餐饮食品市场,解决城市最紧迫的环境和食品安全问题,还可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部分替代石化柴油,实现低碳减排,并形成长期稳定的消费市场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
昆明至少设1个示范加油站
将昆明市确定为我省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应用示范城市,其它城市也可视条件同步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城市对地沟油收集、运输、加工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管理,合理布局地沟油加工点和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生产加工项目,规定减排、环保指标,并指定一批市政、公交、大型国有生产用燃油单位为生物柴油示范应用单位;各成品油销售企业按规定采购、混配、销售生物柴油,并设立一个以上生物柴油示范加油站。其它城市根据示范效果,逐步推广应用地沟油制生物柴油。
原则上,昆明市可设立3至4个地沟油收集、运输、提取加工企业,设立1至2个生物柴油生产项目;其它每个州(市)可设立1至2个地沟油收集、运输、提取加工企业,生物柴油生产项目应根据地沟油的收集量跨州(市)划区域合理布局3至4个。
商务部门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督促成品油销售企业采购、混配生物柴油,并纳入其销售终端面向市场销售,对积极主动采购、混配、检测、销售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成品油销售企业,在设施建设上给予相应的鼓励和扶持;对未按照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的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配合省能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现状:截至目前,云南省“喝上”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市政部门,只有公交,去年1月,昆明公交集团安装了一部“撬装加油站”,让38台公交车第一次“喝上”了生物柴油。但是,长期供应昆明公交集团的“油老大”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却表示,不同意生物柴油进入其销售体系。中石化和中石油曾表态,他们无权外采油,也不能接受和混配后销售生物柴油。而民营批发商则表示,因为政策不明确,怕生物柴油批发不出去,所以宁愿要油贩子9000元/吨以上的油,也不敢要8000元/吨的生物柴油。
解读:“政府将示范市指定的市政公交、工业用燃油企业、大型工程机械、农用机械、柴油发电机等生物柴油示范应用单位和应用领域,成品油销售企业应优先保证生物柴油的供油。”此举在全国来说,可谓开了先河。今后云南的生物柴油将可以进入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进行销售,此措施可以解决云南被积压的上万吨生物柴油,并且在产业上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发展,同时有利于环保。
地沟油管理纳入市长政绩考核
由各州(市)政府对地沟油收集、清运、提取加工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确定一个部门负责地沟油特许经营管理,通过招标确定特许经营资质企业。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可以取得地沟油特许经营资质。地沟油收集、清运、提取加工和销售统一由有特许经营资质的企业按照相关方案和标准实施。
地沟油产生单位、地沟油社会零散收集者可与地沟油特许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建立收购关系,不得将地沟油出售给无地沟油特许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
各地要将地沟油回收加工销售及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生产销售纳入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工作范畴,将该项工作列入州市(县、区)长岗位目标责任制,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现状:目前,云南没有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地沟油,致使很多黑作坊钻了这个“漏洞”,暗地里对餐馆的地沟油进行收购并加工成为食用油或动物饲料油。
解读:今后云南全省的地沟油将得到统一管理,从地沟油的收集、运输、提取加工和销售以及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生产销售将有法可依,不仅如此,长期让老百姓堪忧的地沟油将由州市(县、区)长来负责,政府招商再多、引资再多,如果连地沟油都管制不好,考核都不算过关。对于“不得将地沟油出售给无地沟油特许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这个环节,需要政府制定强硬措施。
生物柴油明码实价公开销售
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属于可再生的生物液体燃料,成品油销售企业要按照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国有成品油销售企业要率先面向市场终端设置生物柴油示范站销售生物柴油,履行低碳减排、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可再生资源利用的责任和义务。混配后的生物柴油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标明生物柴油和混配比例,明码实价、公开向市场销售。
现状:昆明最大的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企业——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公司从生产到销售,受到重重阻碍,至今大量产品被积压,无销路,因为该企业生产的生物柴油一直是“市场认可,但是政府没有政策支持”。
解读:今后生物柴油将像石化柴油一样,明码实价、公开向市场销售。在欧美国家,同样是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不仅被大规模生产,还被运用到民航、公路等运输企业等领域,“现在全球都要求低碳环保,我国运输企业对生物柴油认识度不高,更不感冒!”
明确生产到使用各环节责任
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生物柴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商管理部门对获得地沟油特许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登记管理,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地沟油流向餐饮、食品市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将地沟油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
现状:目前遭遇生存困局的大多是以“地沟油”为主要原料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而分散、少量的地沟油原料渠道以及运输半径的限制,使目前这些以民间资本为主的生物柴油企业,很难整合原料资源,实现规模生产。
解读:地沟油流向,谁可以来收购,对于云南来说,一直没有一个统管的部门。遇到了问题,各单位都相互推诿,“有了这一规定,今后地沟油管理,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将可以到相关的管理部门去追查。”
财税、贷款均扶持相关企业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努力在财政、信贷、税收和价格等方面予以相关企业政策支持,降低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产品的成本,增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要争取国家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资金补助,争取国家和各级政府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的补贴、补助和贷款贴息。
现状:尽管生物柴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有如此多的亮点,却在市场中竞争不过“地沟油”。据调查,就在生物柴油销售渠道不畅之际,又脏又臭的“地沟油”却“身价”看涨。
解读:今后,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企业可以得到财政、税收等方面政策支持,这在全国来说,云南开了先河。对于云南生物柴油企业来说,有望可以解决地沟油收购价远超过制成后的生物柴油价的现象。
生物柴油价格根据油价浮动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统一收购、销售地沟油、生物柴油的价格管理,合理确定地沟油收购价格和生物柴油销售价格,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的生产经营成本进行监审,依据成本监审情况和按照不高于相应价区石化柴油价格的原则确定生物柴油销售价格。地沟油制生物柴油销售价格可以根据石化柴油价格调整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现状:地沟油“身价”看涨的同时,为了打开市场缺口,云南的生物柴油每吨销售价比石化柴油批发价尚低1000多元。
解读:今后地沟油价多少不再是餐厨企业说了算,政府将确定地沟油、生物柴油的销售价,生物柴油价格不得高于石化柴油价,生物柴油销售价格可以根据石化柴油价格调整变动情况,上下浮动,这个过程就好比现在的国内燃油价格根据国际燃油价格调整过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