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实施见闻
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记者陈炜伟、朱立毅)国家强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20日正式实施,标准要求食品中的所有添加剂都必须在包装上标明。尽管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方面,这个标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一些消费者表示,看标签仍有些“云里雾里”。 记者在北京东城区崇文门附近一家连锁蛋糕店看到,一款面包产品包装上注明了包括单甘油脂肪酸等十余种食品添加剂,并注明了贮存方式以及生产商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蛋糕店其他蛋糕产品的重量和大小都以“千克”“克”以及“厘米”等标准计量单位标明。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面包店里的顾客,他们大多表示不清楚国家对于在食品标签上注明食品添加剂等信息的规定。张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很少看标签,一般最多关注一下食品原料构成和生产日期,对于食品添加剂从未关注过。“就算注意到了,看了也看不懂,不明白这些添加剂都是什么用途。要不是先前出了三聚氰胺的事情,谁知道它是有害的呢?” 张小姐的这种担忧并非个例。记者在西城区广安门附近的天虹超市采访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对于标签上的食品添加剂仍是“云里雾里”。 消费者张丽在听记者解释了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后有些疑惑:“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商家添了不该添的东西,但如果添加了,商家又怎么会标注上去?又有谁来监管呢?” 在被告知新通则要求对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通用名时,消费者李小姐指着手上的一款芒果干的包装说:“这上面标了食品添加剂是焦亚硫酸钠、芒果香精和柠檬酸。可这焦亚硫酸钠到底是什么东西?防腐剂还是调味剂?可能会有什么危害?我们其实也不明白。” 在采访中不少消费者表示,通则对于规范标签信息有积极意义,但对于这数目庞杂的食品添加剂,不能完全依赖商家的自律,同时也不能把“鉴定”其对健康有何影响的任务交给普通消费者,如果配合强力的监管和事后惩罚机制,或许有助于规范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