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胶厂经理纵火被擒 何不“擒贼先擒王”
cuteyy|
2012-04-18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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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下午3时左右,在公安执法人员进入学洋明胶厂准备调查时,工厂内的一栋白色办公楼突然起火,火势持续了1个小时左右被扑灭。阜城县政府相关部门昨日称,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火灾系人为放火,嫌疑人系该厂经理宋训杰,其目的是销毁、隐匿证据。
经理宋训杰瞬间“罪不可赦”,而有关部门似乎也终于找到了一个交代。但是,有句话叫“擒贼先擒王”,虽然处罚明胶生产企业是必须的,但是当地的政府部门,质量监督、工商管理、卫生部门、环保部门、建设部门、工信局,他们的失职才会从根本上导致了毒胶囊的出现,然后当地的监督部门,人大、政协、媒体们为何不及央视媒体“给力”,还是他们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三是毒胶囊事件是明胶厂的责任更大还是药企的责任,药企购买明胶的时候难道都是同一个价格?要是这些工业明胶生产出来的胶囊明明就便宜到“有问题”,药企会不会就是“明知故犯”而已。最后,才轮到这个明胶厂的经理。不能逮到狐狸乱打一顿,把老虎忘了,只有这样,从根本上找原因才能根本性的解决问题。
不合理的监管体制,使药监部门没有打击制售毒胶囊的行为,出现这一类问题,其发生的原因及核心还是在于监管之乱,因为它们才负有检测的责任,企业在不断作恶,就可证明监管的失职,药可清理,但只有监管部门真正落实责任才可以将“毒”药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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