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奖”陷争论漩涡 烟企沉默拒绝回应
中广网北京4月13日消息(记者 李欣)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12日),卫生部就“中式卷烟”项目入围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事作出表态,任何有关“低危害”烟草制品的研究,都不能降低或者减少烟草对人体带来的危害。所谓的“低危害”烟草制品研究项目,不应该参加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评选。 而几天前,钟南山和秦伯益两位中科院院士更是牵头联名上书,与另外 28名院士一起发出了反对书。去年(2011年)的“烟草院士”事件尚在复议之中,新一轮“反烟”风潮再次席卷而来。 根据专家的介绍,“中式卷烟”的本质是通过添加香料等方式来提高香烟的口感,促进香烟消费。但是在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杨功焕看来,这样的技术创新却并不符合国家科技进步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最终目的。 杨功焕:首先像国家这种奖是作为一种公益项目,它是要促进健康,促进社会发展,而“中式卷烟”加香、加添加剂,帮助大家更好的抽烟,从方向上,这个奖就不符合我们国家公益奖的范围和方向。 2003年,我国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向国际社会做出减少烟草使用和消费的郑重承诺。卫生部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副司长傅卫认为,《公约》最主要的目标是要减少烟草的使用和消费,保护公众的健康,任何促进烟草制品使用和消费的行为都违背了《公约》的精神。 傅卫:在国内外的众多科学研究都已证明,任何有关所谓“低危害”烟草制品的研究,都不能降低或者减少烟草对人体带来的危害。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开展和应用危害人体健康的一些科学技术研究。因此,我们认为所谓的“低危害”烟草制品研究的项目,不应该参加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评选。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宋树立也进一步表明了卫生部对于控烟的立场和态度。 宋树立:卫生部对于控烟多年来一直在致力于促进烟草的控制。今年两会期间,陈竺部长和黄洁夫副部长多次回答了记者提问,表明要避免烟草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吸烟,而不是用其他所谓的技术手段来降低危害。 实际上,卷烟技术已经不是第一次入围科技奖了,和此次入围的“中式卷烟”项目一样,烟草技术入围的一个重要支撑是创造了客观的经济效益。而这正是争论的焦点:经济效益和卷烟危害孰轻孰重? 此前,工信部新闻发言人王立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能够理解,具有相关知识背景的专家站在卫生专业角度提出不同意见的行为,但是他也表示,国家控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全局考量,听取包括控烟专家、烟草生产厂商等多方面,不同观点和立场的声音。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表述,此次入围的“中式卷烟”项目“提升了产品质量和市场适应性,近三年累计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735.74亿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必要条件之一。 此前,烟草企业也确实多次入围科技进步奖,在2010年度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烟草就占了两席。“烟草院士”谢剑平也因三度拿下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而顺利当选院士。 但是根据国务院参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马力此前所发表的观点,对于国家来说,烟草带来的经济效益并不能抵消由此产生的慢性病等其他疾病所带来的危害负担。 马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产生了负值。2005年吸烟的直接成本是1600多亿,间接成本1200多亿,加在一起3000亿,整个给社会造成的损失3000多亿;烟草企业所产生的产值是2800亿,3000亿和所产生的产值抵消了还不足。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副主任姜垣也指出,“中式卷烟”并不能降低烟草对人体的危害。 姜垣:吸低焦油烟的人,身体里的生物标记物,包括尿里面的癌质变物的水平跟吸高焦油是一样的。“中式卷烟”加入了一些中草药或者其它东西来降低危害,实际上是误导。国家科技奖应该鼓励保护老百姓的健康,不应该鼓励类似“低危害”烟草制品的研究。 在整个“烟草奖”的争论当中,烟草企业及相关人士似乎显得格外沉默。昨天,《新闻纵横》值班编辑联系了多位中式卷烟项目的参与人员,但都不愿意接受采访。红云红河烟草公司的中式卷烟项目联系人王明锋表示,单位有严格的规定和报批制度,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烟草院士”谢建平也不愿意对此事作出回应。 目前,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收到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对该问题的函件,并及时与国家烟草专卖局进行了沟通。截至到4月30日,任何意见都可通过实名、书面方式提交,并表示“这是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过程”。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各种工作正在按照正常程序顺利进行,待综合更全面客观的情况后将会予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