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等广告监管

phoebe| 2012-03-15 16: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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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微健康网消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呼和浩特市将采取四项措施: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广告监测办公室,对呼市地区的三大主流媒体实行24小时跟踪监测。同时,为进一步落实2012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际联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呼和浩特市食药监局要求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职责,加强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一是对任意夸大产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时对所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要采取下架、暂停销售的措施。
  
  二是要将经营违法广告品种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对严重违法违规广告所宣传的药品进行抽检,通过跟踪检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违规企业录入失信名单、记入档案。
  
  三是对未按规定经营广告药品的企业采取约谈、签订责任状、店内张贴严禁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公告等办法,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四是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监管的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用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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