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红牛抽检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xiaoke| 2012-02-16 10: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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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5日通报对红牛饮料的产品安全性问题论证和产品检验情况。北京、山东、湖北、哈尔滨四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组织检验机构对红牛饮料11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抽检,尚未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关于红牛饮料中所含的苯甲酸钠和咖啡因两种原料同时使用是否会危害健康,通报说,专家组研究论证认为,这两种原料按照批准的使用量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费者按照标签标识的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要求使用是安全的。通报指出,检查中发现,红牛饮料生产企业在标签标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监管部门已责令其限期改正。

 

  链接:专家质疑

  红牛含咖啡因违反国标

 

  昨天,知名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表示,国家药监局的通报与国家标准完全相左。

 

  在董金狮向记者提供的由卫生部2011年4月20日发布并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实施的强制性国标《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显示,对于“咖啡因”这种食品添加剂,其适用范围为“可乐型碳酸饮料”,最大适用量为每公斤0.15克。

 

  “这就意味着咖啡因只适合于可乐型碳酸饮料,不能用于其他饮料”,董金狮表示,除此之外的食品、保健食品都不应该使用咖啡因作为食品添加剂,而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保健食品的添加剂使用要求也要遵守上述国家标准。“红牛饮料属于保健食品,其含有咖啡因显然违反了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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