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对一些药品实行“一口价”
jswei69|
2012-02-03 23:52:58
阅读()
日前从湖北省物价局了解到,湖北省自1月30日开始在23家医院对5个单病种治疗试行“一口价”,相关收费标准试行期为一年。
湖北省物价局、卫生厅表示,将定期检查试点工作,不断增扩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和试行范围,建立病种收费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湖北物价部门负责人介绍,实行单病种收费的目的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实现“同病同价”,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经调研测算和专家评估,5个单病种收费标准分别为:结节性甲状腺肿(包括部分、次全、全切除术病例),每例5400元;老年性白内障(行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每例4000元(单眼,人工晶体除外);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每例2750元;腹股沟疝手术治疗(含修补网片),每例3000元;血栓性外痔,每例2850元。该价格为二级医院的最高标准,三级医院可在此基础上上浮10%。根据规定,以上价格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费用。除血液、血制品、人工晶体和镇痛装置等规定外项目,医院不得再向患者收取其他费用。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