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基本药物目录铁定扩版

xiaoke| 2012-02-03 02: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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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实施近3年、屡被诟病且年年被承诺扩围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终于将在今年完成新版制定,并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

 

  昨日,卫生部印发《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提出,今年将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推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鼓励各地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对基本药物中独家品种、紧缺品种以及儿童适宜剂型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定点生产。

 

  2009年8月,我国开始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遴选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各地又增补了部分药品种类。

 

  尽管全面覆盖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药价,但基本药物制度的供应和数量均存在一些问题。事实上,基本药物目录看似品种繁多,但部分患者却仍然感到不够用,某些百姓爱用的廉价药品医院却没有采购。基本药物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广受诟病,对此,卫生部部长陈竺于去年12月20日在全国药监工作会议上就曾表示,下一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要进一步扩大,能够适应所有医疗机构用药,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能力,确保质量安全。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未来应继续扩大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可以尝试采取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这些打包付费机制,明确门诊统筹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患者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必须的基层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这样做不会降低社区医疗机构的收入水平,也能保证患者就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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