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试点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
jswei69|
2012-01-31 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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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高邮市召开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补助发放仪式,18位村民现场领取共计62万余元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补助金。2月底前,该市760名重特大疾病患者将全部领到2011年度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补助,共595万元。
据了解,高邮市在该省率先试点建立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补助制度。从2011年起,该市在实现新农合全覆盖并普遍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的基础上,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以当年度参合人口数为基数,由市财政按人均10元标准筹集落实620万元,设立专项基金,实行专款核算,专款专用,并随经济发展相应增加资金规模。该市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重性精神病等10种疾病,纳入2011年度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补助范围。患有这10种疾病的村民,在乡级、县级、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在享受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再次予以补助,使其累加后实际补偿比例分别达到90%、80%、70%,补偿额度不受新农合15万元补偿封顶线限制。
据悉,江苏省已将实施农村重特大疾病保障纳入今年卫生10大便民惠民举措,通过试点推动建立全省农村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并逐步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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