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过量接触镉可致慢性中毒

xiaoke| 2012-01-31 09: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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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发生在广西龙江河段的镉超标污染事件,严重威胁当地及下游沿岸城市居民饮水安全,这一事件引起广泛关注。那么,重金属镉对人体的毒害作用究竟有多大?专家指出,长期过量接触镉可致慢性中毒。

 

  尿镉主要与体内镉负荷量及肾镉浓度有关,可用作职业性镉接触和镉吸收的生物标志物。据调查,当尿镉达5-1Oμmol/mo1肌酐时,肾小管功能异常的患病率可达5%-20%,故以5μmol/mol肌酐的尿镉作为现职工人慢性镉中毒的诊断下限值。慢性镉中毒时,尿镉通常超过此值,脱离接触较久者可有所降低,但应高于当地正常参考值上限。

 

  目前在柳州市区上游57公里的柳城县糯米滩水电站以上的龙江河段,有镉浓度超标5倍以上的水体长达100公里,目前柳州水源地的情况尚在控制范围内。

 

  专家称,这些污染水体经洛东电站、三岔电站、糯米滩电站三次削峰后,镉浓度可控制在超标10倍以内。河池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已通过专家的意见计算出污染团的总量、位置和流速,优化完善絮凝剂和烧碱等投放、控制龙江上游水电站的出水量等方法,尽量将污染团滞留在河池境内龙江河段处置,尽最大可能保障下游市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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