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从县域消除以药补医

jswei69| 2012-01-20 0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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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卫生工作会议1月18日召开。会议提出,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必须开展以取消以药补医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据悉,截至2011年年底,该省嵊泗、遂昌、龙游、桐乡、绍兴、乐清等6个县(市)已率先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启动了价格、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等系列综合改革。浙江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增优质医疗资源优先发展县级医院,在资金投入、适宜设备配置、人才培养、科技项目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向县级医院倾斜。

 

  据悉,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该省近日出台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目标是破除以药补医、建立新型补偿机制。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二是调整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如床位费偏低的可作适当调整,3人间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每天每床位40元。治疗项目收费单项提价幅度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最高不超过50%。

 

  该省要求,在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同时,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和夯实村级卫生网底,推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重点抓好乡村一体和县乡一体两个环节。其中,县乡一体化的核心是创新卫生人事政策,建立有序流动、动态调整、统筹管理的县域卫生人才使用新机制。

 

  据介绍,今年,该省将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合理调整完善财政补偿政策、绩效工资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补助以及基本医疗定额补助,形成激励性的补偿机制。

 

  四川:每市州至少有一个试点

 

  本报讯 (记者白国志 方 勇)日前召开的2012年四川省卫生工作会议提出,每个市(州)至少要有1个县级医院开展取消以药补医试点,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投入保障和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的同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该省提出,公立医院改革要优先发展县级医院,80万人口以上的县,鼓励其县医院建设成为三级医院,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尽快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将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实际报销比达55%,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全面推行支付方式改革;要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切入点,推动基层机构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网采购率和集中支付率达100%。

 

  该省确定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促进10大类项目全面实施,力争2012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较2011年提高3%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5%、3%和3%以上;2012年年底前,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全省40%的乡镇卫生院、30%的村卫生室实现达标;在全省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首诊制试点。广泛开展慢病防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使该行动覆盖到40%的县(市、区),全省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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