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继续深化医疗改革 多项举措让医改更具活力
陕西省卫生厅坚持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与落实医改任务紧密结合,不断强化为民举措,让全省医改更具活力。全省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县区已由去年初的37个增加到56个,占全省公立医院县区总数的57%。其中,被总结为陕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两种模式、三种现象”的子长、神木、阎良、镇安、府谷等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中央电视台介绍了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做法和成效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在医改中,受惠人群广泛。全省已有24.94万名农村孕产妇享受免费分娩,25.26万农村适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10140名白内障患者免费接受复明手术;25.7万农村妇女免费接受了宫颈癌、乳腺癌检查,6万余名孕产妇接受了产期全程规范健康管理。为22.5万儿童建立了预防接种证(卡),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9.1%。对265万65岁以上老人进行免费体检并实施了健康管理,体检率83.3%。
惠民行动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2011年,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30元,统筹区域内住院病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参合率达到97.1%,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救助,住院补助比例提高到90%;将全省80岁、90岁以上的参合老人住院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80%、90%。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87.21%的规范化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并全部实行“三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管理和零差率销售,患者门诊急诊次/平均药品费用同比减少31.09%(11.32元)、患者次均住院药品费用平均减少19.17%(82.95元),我省国家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价格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相比平均下降51.69%,全省增补中标药品,与去年同期采购价格相比平均下降19.64%。2011年仅药品费用一项,约减轻群众用药负担1亿余元。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医疗服务窗口单位普遍提出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服务承诺,并用制度保证履行承诺,邀请群众监督和评议承诺的兑现情况。在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扩大临床路径病种管理范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推行电子病历、健全对口帮扶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