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南市检批捕一起违法使用"瘦肉精"案
xiaoke|
2012-01-10 23: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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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山东省胶南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违法使用“瘦肉精”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瘦肉精让猪的单位经济价值提升不少,但它有很危险的副作用,轻则导致心律不整,严重一点就会导致心脏病。
今年57岁的张某是胶南市珠海街道办事处大溧水村人。2003年,张某在一个体药店购买1000片含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的药片。2011年9月24日开始,张某在明知该药不能喂猪的情况下,陆续将其中500片喂猪,10月10日被胶南市畜牧兽医局查获。10月17日,经检测,查获的猪尿中含有盐酸克伦特罗成分。
到案后张某辩解称用“瘦肉精”喂猪是为了治猪的咳嗽病,而不是为了提高猪肉瘦肉率,但同时供述其儿媳妇在本村开兽药店,加之“火腿肠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自己非常清楚“瘦肉精”的危害,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44条的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符合逮捕条件,且有逮捕必要,胶南检察院遂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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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通常所说的“瘦肉精”则是指克伦特罗。它曾经作为药物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后由于其副作用太大而遭禁用。其它这样类似药物还有沙丁胺醇(Salbutam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等,同样能起到“瘦肉”作用、却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因而造成安全隐患。它们也因而在全球遭到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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