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规定2015年取消“以药补医”
jswei69|
2012-01-06 09: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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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昨日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革除“以药补医”弊端。2012年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陈竺表示,在药品购进方面,我国将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各地将统一药品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办法,逐步将耗材设备采购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对部分专利药、大型设备探索面向国内外生产厂家集中采购,对进口产品实行以国际采价为基层的集中采购。
“已经关注到陈竺的表态,但是没有看到更加具体的措施。例如到2015年取消‘以药补医’的设想,究竟通过何种方式实现并不太清楚,所以很难评论其效果。”北京一家中型药企副总告诉记者。
该副总还表示,老百姓可能觉得取消“以药补医”是取消给医生的回扣等。他认为,给医生回扣本来就是不合法的,而且通常为暗箱操作,很难彻底根除。所以,此次所指的取消“以药补医”应该是取消目前医院15%的药品收入加成。但要想取消,就需要国家给予医院、医生更多补贴。另外,如果补贴力度不够,即使表面上取消了药品加成,医院也会通过其他渠道获利,届时可能是以器械养医、以化验养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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