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制定“村规民约” 要求诚信计生

jswei69| 2012-01-02 03: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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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2012年,甘肃全省所有村(居)达到“四有”,即有诚信计生小组、村规民约、诚信计生协议、诚信计生规章制度。

 

  记者31日于此间召开的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获得如上消息。当日,甘肃省人口委主任苏君总结了2011年甘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苏君表示,总体服务水平较低,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除存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问题外,还存在现行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原有工作方式与依法行政之间等矛盾。

 

  当日,会上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行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以促进基层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激发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知》称,甘肃将进一步推行开展诚信计生,实行合同管理,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等村规民约。

 

  此外,还将进一步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成才、致富、保障、健康的“四大工程”,增强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遵守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保障能力和发展能力。

 

  《通知》还要求,要落实群众守信,推行村专职人员队伍与村计生队伍、育龄妇女自管小组与协会会员小组一体化的村级组织网络,延伸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

 

  苏君表示,当前,甘肃人口计生工作处在既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又要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的重要转折期,要求各级干部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思路。

 

  《通知》还称,元旦、春节期间,各地要组织村民研究制定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协议,并逐村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人口状况、政策落实、诚信计生的开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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