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

jswei69| 2011-12-30 10: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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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卫生厅日前通报了我省医改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作为新一轮医改的重头戏之一,基本药物制度在我省的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86个县市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及79家县级医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平均价格比国家指导价下降了51.45%。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新一轮医改3年要完成的5项重点任务之一,其核心是要求在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按照国家要求,2010年我省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及其它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省级招标采购价格。

 

  据此,甘肃省建立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2011年,甘肃省又在国家规定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基础上,增加了206种省增补药物,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9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这些药物。

 

  目前,在甘肃省广大农村,老百姓不论在哪个卫生院看病,都可以买到同样价格的基本药物。同时,在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还有效避免了开大处方、开贵重药和药物滥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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