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紧急避孕药须实名引热议 官方称非针对所有种类

xiaoke| 2011-12-29 15: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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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避孕药销售,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紧急避孕药时要检查登记购药者的身份证,建立真实完整的紧急避孕药品购销记录。此消息开始在微博上流传,相关部门称,并非买所有避孕药都要实名制。

 

  昨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市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省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紧急避孕的米非司酮(10mg)等非处方药时,顾客应凭个人身份证购买。药店必须建立紧急避孕药品销售台账,登记顾客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药品销售品种和数量等,以便有关部门核查。

 

  “这件事最近传得很热,其实里面有不少误会,不仅是市民,还包括一些药店。”工作人员解释说,紧急避孕药品种很多,米非司酮片只是其中一种。米非司酮片为受体水平抗孕激素药,具有终止早孕、抗床等作用。这种药分为两种规格,25毫克单片的米非司酮片可用于流产,10毫克(单片包装)则用于紧急避孕。零售企业可以销售用于紧急避孕的米非司酮片(10mg×1片),但是25毫克规格的则只能在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购买。这意味着:消费者完全可以买三盒米非司酮,以此得到需要的流产剂量。

 

  资料链接:

 

  紧急避孕药是指在无防护性生活或避孕失败后的一段时间内,为了防止妊娠而采用的避孕方法,药物避孕是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女性在遭受意外伤害或因其他原因进行了无防护性生活,或者避孕失败如安全套破损、滑脱以及错误计算安全期等可以考虑服用紧急避孕药物,房事后72小时内有效,如果在服药期间又有性生活那时间要重新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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