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要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要公开

jswei69| 2011-12-29 14: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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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我国的瘦肉精事件让我国的相关部门被骂怕了,所以到年底的时候,不得不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9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对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被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备案和公布制度,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我国生猪定点屠宰制度自1998年开始施行,各级政府不断借此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但由于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体系不完善,私屠滥宰、生产销售病害、注水猪肉以及违法运输贩卖病害猪肉的行为依然存在。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对2008年8月1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施行前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强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对2008年8月1日以后设立或申请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强化监督检查和准入管理。小型屠宰场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具体审核清理意见。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依法取消经整改仍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确保所有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厂(场)符合《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及相关标准。2012年7月31日前,各地要全面完成审核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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