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在2012年底前取消药品加成制度 破除“以药补医”弊端
深圳将在2012年底前,在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制度,破除“以药补医”带来的弊端。“以药补医”是指医生在治病的过程中挣到自己的工资,开的药越多、越贵收入就越高,从而就产生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表示,当前深圳卫生人口计生事业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例如:政府尚未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长期以来的“以药补医”机制损害了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医患之间缺乏沟通、理解和信任;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够合理,大医院看病存在时段性排长队现象;民营医院的办院档次、市场份额和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等。
江捍平表示,将在2012年底以前,在深圳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制度。为达到这一目标,将采取以下四项举措:
一是设立药事服务费。根据公立医院前三年的平均药事服务成本,测算每门诊单元、每住院日的平均药事服务费,作为单列收费项目,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二是推进医疗服务付费制度改革。按照卫生部发布的321个临床路径标准,参照深圳市社保部门推出的单病种付费测算方式,建立单病种“定额、包干”基准收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三是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服务价格,特别是手术费、诊金和护理费标准。四是财政补贴政策性亏损。实行以上改革措施对医院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财政经费进行弥补,保障公立医院实现收支平衡。
而在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的同时,还将通过在所有公立医院推广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患沟通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透明度,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和“医托”“医闹”等方式,改善医患关系。
此外,江捍平表示,还将解决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土地使用、投资回报、收税减免、人才引进等政策瓶颈问题,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并提出了到2015年民营医院所占市场份额达到30%以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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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补医”的政策
“以药补医”的政策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国家财力不足、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的情况下制定的。这项政策在历史上对于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由于监管制度缺陷和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公立医院收取药品加成这一“以药补医”做法,助长了医院趋利倾向,导致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和发展严重依赖药品收入,开大处方、多用药、用贵药现象的发生,加重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