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检查出 部分粤产花生油不合格

xiaoke| 2011-12-26 15: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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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外发出《关于公布2011年1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公告2011年第191号)。根据检测结果,部分粤产花生油不合格。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检测报告中,还有几种产品与本地消费者密切相关。

 

  在白酒产品中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酒厂一个批次的腊味用酒(浓香型,58%vol散装)固形物指标不合格,广州市番禺潭洲放马酒厂潭州大桥牌一个批次的纯米酒(28%vol 610ml)酒精度不合格。

 

  而在植物油产品中,广东省有3个产品的部分批次抽检不及格,分别是云城区满意花生油厂的花生油(压榨)、云浮市云城区富盛粮油厂的花生油(压榨)和高要市孖宝油有限公司的花生油(2.73L/瓶),原因均为黄曲霉毒素B1指标不合格。

 

  黄曲霉毒素B1毒性和致癌性最强,而黄曲霉毒素M1是黄曲霉毒素B1的代谢物。在卫生部官网一份有关食物中毒的说明文件指,黄曲霉毒素主要损伤肝脏,有很强的致癌性,我国乳及乳制品中规定黄曲霉毒素M1限量为0.5微克/公斤,粮食中黄曲霉毒B1为10微克/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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