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竺:国家应统一产购送储 保证供应罕见病药品

xiaoke| 2011-12-21 11: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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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实施国家统一定点生产、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储备,从根本上保证罕见病的药品供应。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在今天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透露,截至目前全国仍有126个县没有单独设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个别地方只在县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内设立一两名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监管力量得不到保证。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此会议上表示,我国承担药品、生物制品等相关产品检验检测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只有不到1000人,而且在生物制品、医疗器械检测能力上急需大幅提升。

 

  我国有些“孤儿药”、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短缺,是涉及我国药品可及性的重大问题,直接关系到建立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医改重点任务的完成。对此,陈竺指出,应当对基本药物的某些品种、“孤儿药”、某些血液制品和生物制品,实施国家统一定点生产、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储备,从根本上保证供应。一些治疗罕见病的药品,由于患病人数少,研发成本高,关注其研发和生产的药企较少,被称为“孤儿药”。

 

  陈竺说,要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安全有效。下一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建立全程动态追溯系统,严格开展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要关注各项政策对药品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加强安全风险预判,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区域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大范围的安全事件。

 

  邵明立说,全国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2012年2月底前,所有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有电子监管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经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不能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的企业不得承担基本药物配送。2013年2月底前,各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围。

 

  资料链接:

 

  罕见病是指那些发病率极低的疾病。罕见疾病又称“孤儿病”,在中国没有明确的定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罕见病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的0.65‰-1‰的疾病。世界各国根据自己国家的具体情况,对罕见病的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美国将罕见病定义为每年患病人数少于20万人(或发病人口比例小于1/1500)的疾病;日本规定,罕见病为患病人数少于5万(或发病人口比例为1/2500)的疾病,中国台湾则以万分之一以下的发病率作为罕见病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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