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病种试点家庭病床 收费便宜20%
12月20日,记者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到,深圳市家庭病床已纳入医保,并且试点3病种,收费便宜20%。
家住莲花二村的邱女士无奈地说。对此,市卫人委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全市社康中心已不同程度试点家庭病床服务,主要为心脑血管康复、保胎和癌症临终患者提供服务,但像药品输液这样有创性且风险较大的治疗,暂不予考虑。
【市民反映】
家庭病床不提供输液?
“我父亲行动不便,听说社康中心现在有家庭病床,医生可以上门服务,可是社康中心的医生说,去量量血压、开点药什么的可以,就是不给输液,怕有风险。”近日,家住莲花二村的市民邱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父亲患脑肿瘤晚期,因压迫到中枢神经行走不便,为此,她多方打听,得知社康中心可以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希望医生能够上门给父亲输液。但社康中心的医生却告诉她,像输液这样有创性的治疗,医疗风险比较大,而且输液时间长,社康中心人手紧张,医护人员不可能在家里长时间守着,所以不能上门服务。
“临终老人最需要的就是输液、护理,是不是能向卫生部门反映一下,怎么在安全的情况下给老人输液?这才是家庭病床最应该提供的服务。”邱女士说。
【部门回应】
三病种试点家庭病床
带着邱女士的期盼,记者采访了市卫人委妇社处有关负责人。
“近年来我们在社康中心家庭医生责任制的基础上,陆续试点家庭病床,目前在全市607家社康中心不同程度开展,首期试点3个病种,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习惯性流产女性保胎治疗,癌症患者临终关怀。”该负责人说,在家庭病床试点阶段,选择的3个病种都属于比较适合居家患者,需求量较大,且医疗风险较低的。比如脑中风患者长期卧床容易引起褥疮,医护人员可以开展褥疮治疗和护理,帮助患者活动肢体;习惯性流产的孕妇怀孕后需要注射黄体酮保胎,医护人员可上门服务;癌症患者临终关怀主要是提供一些口服药物,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
是否输液由医护人员判断
就市民反映的患者最迫切需要的居家输液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原则上,居家治疗的患者是不能输液的,因为患者达到输液标准,就应该住院治疗。在实际操作中,比如一些临终患者无法进食,需要通过输液提供营养物质,维持生命体征的,在医护人员告知风险,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输液,医护人员必须进行足够时间的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但这位负责人也承认,按照相关法规,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注册地点才能够合法开展诊疗活动,而合法的注册地点只能是医疗机构。由于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医护人员在家庭环境下开展治疗,因此像输液这类的有创性治疗存在非常大的风险。
家庭病床纳入医保报销
针对医护人员所反映的瓶颈问题,市卫人委妇社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中有关于家庭病床的建床费和巡诊费的收费项目,市卫人委经与市社保局协商,社保部门已同意将家庭病床大项目收费纳入医保报销,但各个子项目的报销比例暂未确定。
【记者采访】
收费比医院便宜20%
田厦社康中心主任马江告诉记者,目前,家庭病床可开展的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等常规检查,可以提供基础护理、口服药物、营养运动指导等。家庭病床床位费为20元/天,医护人员巡诊费为17元/次,其他诊疗项目收费执行社康中心标准,即比三级大医院收费便宜20%。
“家庭病床非常受欢迎,但同样是床位费,住院医保可以报销,家庭病床却无法做到,一个月就是600元,也成了一些病人的负担。”马江说。
家庭医生人手紧缺
“其实很多患者对家庭病床有需求,但我们实在难以安排人手,希望市民可以谅解。”南山医院社康部陈护士长以田厦社康为例,该社康中心共有19名医护人员,为了保证社康中心的正常运转,每天只能派出一组医护人员服务家庭病床。有些家庭病床建床1-2个月,医护人员也难得上门,病人也就流失了。
除此之外,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也难以体现,出诊一次来回至少得2个小时以上,有时为了带心电图等检查器材,还得自己开私车出诊,但医护人员仅能获得17元的巡诊费,难以发挥医护人员的积极性。为此,医院只能在绩效考核上给为家庭病床提供服务的医护人员“加分”,提高医护人员出诊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