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男子精神病院自杀 家属质疑“鞋带上吊死”

phoebe| 2011-12-18 1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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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一名酒精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患者,通俗的说法就是嗜酒。他妻子的说法是“他见不得酒,见到酒就想喝,喝了就乱”。他头盖白布,脖子上有一条明显的勒痕,他走了!院方初步确认他是上吊自杀,而他的家属却想不通:他的病情已经好转,第二天就要出院了,他怎么会自杀呢?自杀的工具又从何而来?昨日,他的家属想找医院讨个说法并索赔43万元,但院方不接受高额索赔。目前,他虽然死了,但仍然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妻子:丈夫见酒就想喝
  
  死者普先生的妻子杨女士说,她丈夫是易门县某政府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只要一见酒就要喝,一喝酒就会骂人,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他的领导建议去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治疗,说那里有个酒依赖的治疗部门。于是,丈夫前两次都去了这家医院戒酒,这次已经是第三次来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进行酒依赖的治疗了。治疗效果也不差,而且没有发生什么事。
  
  9月21日,杨女士陪着丈夫来到了这家医院治疗,12月15日就要出院了,丈夫却于头一天死了。杨女士说:“我们谁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快出院的前一天,人死了。”
  
  噩耗:接到丈夫死亡电话
  
  杨女士哭着说,12月13日晚上,丈夫从医院打电话给她。“他说他可以出院了,15日来接他。”次日早上,她到丈夫的单位办理了医保手续,准备到医院办出院手续。然而,“中午的时候,我接到医生的电话,说我爱人在医院的卫生间滑倒了,正在抢救,过了一会儿,又告诉我说,人死了。”
  
  听说丈夫死了,杨女士很焦急,她和亲人当天晚上9点赶到了医院。“我们见到了他,他躺在床上,脖子上有一道非常明显的红黑色痕迹,很明显是被勒的,怎么说是他在卫生间滑倒的呢?”杨女士和家人随后询问院方,“他们说我听错了,他是用鞋带上吊自杀死的。”
  
  杨女士说:“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去医院时好端端的一个人,不到3个月却和自己阴阳相隔。我们觉得疑点重重,就算是自杀,精神病院不同于别的普通医院,全部是封闭式的,他们是怎么监控和看护的?我丈夫的死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全部责任!”
  
  昨日,杨女士一家与院方进行了协商,他们提出了43万元的赔偿,院方给出了5万的赔偿,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医院:初步确定系上吊自杀
  
  昨日下午,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医教科科长高长青和酒依赖治疗科主任鲍建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们均称,医院初步确认死者系上吊自缢。
  
  鲍建军说,死者普先生入院诊断为酒精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这种病是患者控制不住喝酒的欲望,而喝了酒之后又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打骂家人,伤人毁物的行为,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生活。”鲍建军回忆,此前,普先生确实在他们医院接受过两次治疗。
  
  高长青介绍,14日中午1点50分,护士在卫生间看到了普先生,“两根黑色绑在一起的鞋带挂在淋浴喷头上,死者就挂在上面,双膝还弯曲着。”他说,当时同病房的3个患者还在午休,医院立即进行抢救并拨打了110,紧接着给家属打电话,“我们护士长明确告诉家属他是在卫生间上吊自缢的”,抢救至2点50分时,确定普先生死亡。
  
  高长青说,普先生在死前中午吃饭时还很正常,“我们一旦发现有异常,肯定会采取措施的,但是他一切表现得都很正常。”
  
  高长青说,在病人入院时都要求他们签一份陪护通知书,记者看到这份通知书上写有“因精神疾病患者在患病期间,潜伏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可能性,医生要求家属或受委托人24小时陪护,患者自伤自杀、伤人、毁物等造成的损失由家属负责。”在家属意见一栏里,有普先生的妻子签字:“我理解,因为家中有事要求不陪护,一切责任我负责。”
  
  高长青说,院方履行了告知义务。
  
  鲍建军说:“监控设备的监控范围只是在房间内,卫生间是个盲点。医院的监控录像都已经按规定移交到公安机关,我听信息处的同事说,监控录像上显示那天中午患者的病床是空的,其他3个人都在午休。”
  
  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43万元赔偿金,医院愿意赔偿5万元。高长青说:“中午午休该病区有50名患者,但是只有两名工作人员,我们的看护还是有一定责任。这是根据其他省类似情况进行司法赔偿后作出的决定,现在死者家属在赔偿方面与我们的差距很大。如果实在协调不了,我们希望走司法途径。”
  
  记者随后来到了白龙派出所采访,一位民警说,他们接警后赶到了现场,但是因为死者家属并没有提出对死者死亡的质疑,而是双方准备协商,因此警方并未介入。
  
  记者目击:死者还躺在病床上
  
  昨日,普先生已经死亡两天了,但他还躺在病床上。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云南省精神病医院12楼,在关闭的病房门牌上写有“酒与药物依赖治疗科二区”的字样。杨女士说,其丈夫就是在这里面进行封闭式治疗的,闲杂人是不能进入的。她打电话后,一名护士上来开了病房门。
  
  记者进门后,只见这是一间较大空间的房子,长长的走廊约有十多间病房,这个楼层已经空空如也。在大门的右侧有一个供病人看电视的房间。从大门靠右侧的房间走到最后一间1201就是普先生的病房。
  
  普先生躺在进门的第四张床上,被一块白布盖着,其脖颈部有一道深深的黑红色印痕。床旁边是一个约两平方米的卫生间。卫生间中间是便池,后面是一根不锈钢水管,水管弯曲处贴有一个蓝色的标签,约2米1,杨女士说是警方做的标记,在便池旁有一双圆口布鞋。
  
  护士说,因为发生了死人事件,这层楼的病人要么转移他处,要么出院了。
  
  死者妻子质疑鞋带来源
  
  死者上吊自杀的鞋带从何而来?
  
  家属:死者的妻子杨女士说,如果说丈夫是用鞋带上吊的,在入院时,院方就已经要求全部穿病服,而且对病人所带的物品进行了检查,不可能有这样一根鞋带。“而且,进来的时候他穿的是布鞋。我丈夫从来就不穿系鞋带的皮鞋,这根鞋带从哪里来的?”
  
  另外,杨女士还想不通,丈夫只有1.68米左右,鞋带系在两米高的地方,“他是怎么系上去的?”
  
  院方:高长青说,因为医院的特殊性,病人的所有物品都要进行检查,探视人员也要求其不能带小刀、绳子及酒之类的物品进入,如果发现全部都要没收。而这两根鞋带从何而来,他们也有疑问。“这要警方去查了。”
  
  鲍建军推测,死者完全可以踩在卫生间的洗脸台上系鞋带。
  
  家属:杨女士说:“他在家里没有自杀倾向,第二天就要出院了怎么就自杀了?”
  
  院方:鲍建军说,酒精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自杀成功率很高,而且是在病情好转后,尤其男性患者自杀比例更高,“国内外,精神疾病人群中都有自杀的行为,酒精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患者自杀有很强的隐蔽性,成功率较高,但是在我们酒依赖治疗科,这还是第一起。”
  
  律师:
  
  院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针对此事,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坷认为,死者不管是在医院内受伤或者自杀,院方都应该承担完全责任。因为该院管理病人的方式是全封闭式的管理,所以,管理方式变了,其监护权也就转移到了医院,精神病人尤其如此,因为他对自己自杀并没有预知死亡的后果。而医院的一份要求患者家属进行的陪护承诺,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
  
  专家:
  
  可能会有自杀的倾向

  
  云南瑞奇德医院院长徐梅说,酒精依赖所致精神障碍,是我国精神疾病中比较成熟的诊断,这种疾病的发生是因为乙醇对周围神经及中枢神经造成损害,从而引起功能障碍。“酒精中毒导致精神障碍,以中年人群患者居多,一般发生在饮酒时间较长的人群身上,特别是超过10年饮酒史,每次喝酒超过300毫升以上的人群中较容易发生。”
  
  因为对普先生病情不了解,徐梅表示不好评价,“如果酒精对神经系统已造成损害,那么患者对自己的行为判断和认知会出现障碍,可能会有自杀的倾向。”她说,如果从这方面讲,普先生在康复时自杀就有存在的可能性。但是,对于酒精依赖所致精神障碍的康复期病人自杀的隐蔽性或成功率较高的说法,她并不了解,不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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