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锣就“吃出异物”回应遭到市民炮轰

phoebe| 2011-12-17 1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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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金锣肉粒多吃出异物”和“金锣肉粒多保质期内长霉菌”的相关报道见诸报端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两天来,本报的热线接到读者讨论电话不下数十个,纷纷表示对这样的产品和这样的品牌失去了信心,宁愿选择其他品牌的产品。
  
  而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金锣厂方一直对此事讳莫如深。
  
  读者:我惟一的权利就是不吃“金锣”
  
  就“吃出异物”一事,金锣厂家一位负责人曾说:“我们见到产品时,包装已经打开,异物从何而来,确实不能排除有其他可能性,必须等公司专业人士处理和负责解释。”可时至今日所谓的“公司专业人士”仍未出现。而该负责人的言论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纷纷指责厂家这是“霸道”回复。
  
  读者李女士说:“金锣给出的解释,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在他们的食品中出现包装袋上标注的配料以外的物质,就都不是他们‘原装’的?这回答简直可以用‘霸道’来形容。”
  
  “金锣产品多次出现问题已经够让我感到吃惊的了,他们对此事的态度更是让人寒心,这根本就没拿我们消费者当回事。今天是你‘躲’着消费者,那么明天就是消费者‘躲’着你了。”读者王先生在热线中对记者说。
  
  读者智先生表示:“犯错了没关系,犯错后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才是关键。一味的逃避,不是一个成熟企业的发展之道。目前金锣的态度让我觉得,我们消费者跟金锣这种大品牌企业相比实在渺小,对于我个人来说,我惟一的权利就是不吃金锣。”
  
  消费者:不排除以法律手段维权
  
  直至昨天,买到“长霉菌”肉粒多的王女士仍未得到金锣公司的任何回复。她说:“金锣这种躲避的态度,实在是太不应该,我不排除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昨日,记者拨通了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金霞的电话,咨询作为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进行维权。
  
  金霞表示:“消费者购买到问题产品后,可到销售地所在的工商所进行投诉,对于确定的问题商品,首先由销售商先行对消费者进行赔付,之后由销售方再向厂方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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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锣 异物 霉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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