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药价维持“适中”到底有多难?
一个名为“降药价”的网站明确标出了14000余种药物的进价和零售价,差距甚至达到几十倍。网站创始人收到不少来自相关方面的恐吓(12月13日《扬子晚报》)。
其实,“降药价”的网站不过是重复了旧闻而已。当下大家对药价怨言很多,甚至有些情绪化,如一提药贵,就是医院要赚钱和医生吃回扣,或厂家和经销商太黑心等,这些也能理解,毕竟这种情况是有的,也是药贵的部分归因,但不全是,对此过于简单化和脸谱化的解读,并不利于解决这个问题。
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应该有“人性”,或说“社会属性”,但它们也有“商业属性”。贵了不行,太便宜了也出问题。大概也像一个人,胖得发喘不行,骨瘦如柴也不行。这些年,我们频频经历的药品“降价死”,就是例证。
在各种生产要素都涨价的现实下,仍要求企业一些药品的出厂价维持在几角,甚至几分,这样做是否合理?如果企业生存都很艰难,能克制自己不与销售、医疗“合谋”患者而千方百计地获得补偿?所以,制定合理的出厂价,让企业明着有利可图,总比为了符合规定标出出厂价而暗地利用招标时狂升要好。特别是对生产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国家不仅要给他们至高无上的行业荣誉,也要让他们有可观的经济效益,日子过得很好,并以此鼓励更多药企见贤思齐。
当前,先要改变这种出厂价极低而销售价极高的“廉价”假象,挤压虚胖的价格空间。可在这空间里获利的还有销售商,如医药公司和药店;还有医院和医生,他们乐意吗?要达到让患者吃上价格合理好药的目标,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销售、医院和患者这条“利益链”或“运作环”上的各方,应该都有好处,否则,就会发生断裂。例如,这些年,药一降价,药店就买不到了。
按理说,在“用药链”中最不应以赢利为目的的就是医院和医生,特别是公立医院,但实际上,这些年,我国医生即使个人不拿任何药商回扣,也难脱“以药养医”的阴影。仅靠医院的自我约束和医生的个人医德主动选择低价药,也不太现实。所以,要真正打破“医药高价同盟”,就不能无视公立医院因政府财政拨付严重不足而只有通过药价提成来“自补”的现实,就应当运用国家投入和制度来保障公立医院运转、医务人员的较高收入和较为安定富裕的生活,并加以严格的职业伦理重构。
商人要赢利,合理合法,但一定要有制度限制。眼下,特别要警惕“药商大鳄”利用垄断哄抬药价。此外,按照我国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办法,所有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必须竞价采购,价格由当地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公布,叫“中标价”,是影响药价的决定性因素。可目前这个过程缺乏透明度,也成了利益博弈和各方寻租的空间,潜规则不少。有关部门要尽快改进,至少过程要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最后要提的是,对新特药或进口药,要合理评估和定价其研发和创新的增值,不能高得离谱。还要防止老药和普药换上“创新”或“洋名”马甲大提价。对这些都要尽快实施细致有效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