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将严厉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药行为

xiaoke| 2011-12-10 17: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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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官方12月10日对外发布消息称,将严厉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通知说,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公开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天下发《关于严厉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已经查证属实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假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其中,有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已停产企业参与生产假药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通知说,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公开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应对各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药使用情况、委托生产加工情况、出租厂房设备生产情况等,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购销渠道情况、证照票据管理情况等。凡是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药品管理法》严厉查处,并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新闻链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出一批企业涉嫌销售假药,国家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食药监部门对这些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这些企业是:芜湖三益制药有限公司、江西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四川泰山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锦云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药品生产企业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福安药店、包头市昆区博康药店、陕西省榆林市老医协药店、榆林市榆阳区园明药店、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卫同仁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十九分店、乌鲁木齐市沙区相祖平价药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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