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草案:应当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xiaoke|
2011-12-10 14: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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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初次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时,草案规定,对学生应当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正确引导、激励学生。
草案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可能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突发事件,学校应当及时组织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援助。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对幼儿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当学习和了解相关的精神卫生知识,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正确引导、激励学生。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重视教师心理健康。学校和教师应当定期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学生心理健康情况。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宋文新来自学校,主要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
“草案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的教育。”宋文新代表说,“我们学校目前开展的精神卫生方面的工作不是这样措辞的,而是称为心理健康教育,这更加符合现在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师的情况,也更容易被老师和学生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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