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强制全面实施结算16类公务消费
财政部8日下发通知,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从明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支付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等16项费用时,必须使用公务卡。明年年底前,所有基层预算单位要全部实行公务卡支付制度。
“有卡不用”较为普遍
《新京报》报道,财政部表示,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规定项目禁用现金结算
通知要求,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未用公务卡需提供证明
通知指出,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包括,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各部门各单位应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必要时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
16项支出名称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通知,列入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背景
会议费接待费易滋生“小金库”
所谓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作为公务业务的一种新型结算方式,公务卡操作可以概况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施监控”。
例如,某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消费,可以不再预借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出差回来后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
此前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发现“小金库”58225个,涉及金额266.54亿元。其中,今年新发现“小金库”7487个,涉及27.74亿元。目前,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接待费等是最易滋生“小金库”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