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5年内培养60名国家级卫生监督专家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日前,卫生部印发《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规划》要求到2015年底,完成不少于60名国家级卫生监督专家的培养。
为落实《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要求和《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培训工作任务,实现卫生监督员(含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全员在岗培训。《规划》要求,到2015年底,重点完成不少于60名国家级卫生监督专家、3000名首席卫生监督员、8000名卫生监督紧缺专业人才、35000名基层复合型卫生监督人才的培训。
《规划》指出,国家级卫生监督专家由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全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技术指导任务;省级首席卫生监督员由卫生部负责组织培训,地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由省级负责组织培训,承担辖区内本专业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社会咨询、宣传教育等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首席卫生监督员要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规划》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要建立卫生监督员培训考核制度,结合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工作,将个人培训情况和处(科)室、单位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管理,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卫生监督培训师资库。师资队伍建设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注重中、青年师资的培养,培训教材、考试题库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形成既相对稳定、规范,又不断更新并适应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的教材体系。
《规划》强调,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对卫生监督员培训经费的投入,优先保障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培训经费。落实专人负责,作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培训实施单位要对培训相关工作过程和内容等做好实施记录,加强培训档案管理,要作到执行情况可考核,项目效果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