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惠农政策遭遇“零执行”

jswei69| 2011-12-02 14: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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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很多政策都是这样的,一旦制定出来,开始的时候总是信誓旦旦,屁股一坐冷,就忘记了,河北省一项执行了两年多的惠农政策,在衡水竟然遭遇了“零执行”。

 

  2009年3月30日,河北省地方法规《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补偿有关问题的意见》作为地方法规发布实施,其中第六条“实行异地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补偿办法”格外引人关注,几十家媒体争相报道“河北出台新农合报销补偿新政”。但两年多过去了,记者走访时发现,这项令广大农民兄弟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欢欣鼓舞的政策,在衡水遭遇了落地难。

 

  邻县看病:新农合报销相差悬殊

 

  今年10月8日,武强县小于的妻子吴某刚刚为他生了个活泼漂亮的女儿,初为人父的小于干什么事都觉得有使不完的劲儿。但近来围绕妻子剖腹产费用的报销却伤了脑筋。

 

  妻子吴某是邻近武邑县人,10月8日在武强县医院剖腹产生下女儿,他们共花去医疗费3200多元。11月份,小于拿着各种报销单据去妻子加入新农合的武邑县赵桥镇报销。按照武邑县的规定,妻子是在县外(武强县)住院的,起付点和报销比例都与本县的不一样。工作人员告诉小于,他这种情况起付点为1500元、报销比例按55%。他一听就傻了眼:这意味着,他要少报1000多元钱。

 

  就是按3000元计算,他们可报销:(3000元-1500元)×55%=825元;如果吴某是在本县住院的,则起付点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0%,那样可以报销(3000元-300元)×70%=1890元。即使这样也还要等两三个月,小于一时感到很迷茫:“那样,我们的负担太大了,谁为我们做主!”

 

  赵桥镇卫生院一位梅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这种情况应按1000元起付,比例为60%,即便如此,吴某的新农合报销费用为(3000元-1000元)×60%=1200元,比同县少报近700元。该工作人员称,这是电脑设定好的程序,县里有统一规定,他们也没办法。

 

  无独有偶,阜城县10岁女孩陈雨(音)因患肺部疾病,在本县看了两年没有看好,今年10月份,父母将她送到衡水市桃城区一家医院求治,治疗效果很好,共花去医疗费1200多元,减掉100多元不能报的费用,还有近1100元。等回到本县新农合报销时只报了54元,有关人员告诉他们,起付点按1000元,报销比例为60%;要是她在本县住院治疗1100元钱的住院费用,可报销五六百元:(1100元-300元)×70%=560元。

 

  一个是阜城县医院,一个是桃城区医院,属于同一级别,然而,新农合报销所得竟相差10倍。

 

  统一补偿:惠农政策遭遇寒冬难落地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补偿有关问题的意见》(冀卫农基[2009]11号)发布后,最让老百姓叫好的,也最受社会关注的,是第六条:“实行异地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补偿办法。参合农村居民到邻近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回本县(市、区)经办机构补偿报销,应享受与本县(市、区)县、乡级同样的医药费用补偿待遇,不得实行按照域外就医提高起付线、降低补偿比的补偿办法。要打破地区保护、部门保护,实行公平竞争,要方便参合农村居民,允许参合农村居民自主选择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记者看到该文件是向各市卫生局发布的,里面开宗明义地说:“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医药费用补偿,保证新农合基金有效合理使用,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发生,保证新农合制度稳定运行、健康发展,现就新农合有关补偿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11月25日,衡水市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9年,他们以衡水市卫生局[2009]17号向各县市区卫生局转发了《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补偿有关问题的意见》(冀卫农基[2009]11号)全文。

 

  25日,记者随机采访了衡水市辖区的几个县(市)卫生局的新农合办公室,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到邻近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回本县(市、区)经办机构补偿报销,起付点不同(本县起付点300元,邻县起付点1000元)、报销比例也不同(本县70%,邻县60%)。他们都非常肯定地说,衡水市辖区内所有的县(市、区)新农合都没有执行“异地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补偿”。

 

  县级声音:

 

  基金县级统筹,要算自己账

 

  本是为民谋福祉的政策,缘何遭遇抵制?记者走访时发现,这种人为的壁垒是屏蔽政策落地障碍,当地方某部门的利益在执行某项政策时受损,就会消极对待,甚至遭到抵制。

 

  由于各县、乡医疗机构医疗水平相差悬殊,对待新农合统一补偿的态度也格外微妙。

 

  景县卫生局负责新农合工作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县、乡医疗机构医疗水平比邻县高很多,在实行新农合制度前,邻县的老百姓大多跑到他们县的医疗机构诊疗;实行新农合制度后,邻县的老百姓为了多报些医疗费(出了县报销高出一个格,乡级按县级、县级按市级起付点提高,报销比例降低),只好选择本县的医疗机构诊疗。他们肯定是非常支持实行异地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补偿的,那样的话,他们县的医疗机构的患者肯定会多出很多。同时,邻县的医疗机构的患者肯定会少很多,自然邻县都不愿意执行异地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补偿。就另一方面说,实行异地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补偿制度不但方便老百姓就近求医,还会刺激医疗机构在竞争中求发展,努力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新农合基金县级统筹,就要算自己的账。”一位负责新农合工作的有关人士直言不讳地说。景县卫生局负责新农合工作的一位负责人称,为了保证新农合基金有效合理使用,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发生,国家严格规定了新农合当年基金使用率、结余、累计结余,如果邻县不实行异地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补偿,只有他们执行该政策,显然很容易造成本县新农合当年基金使用率提高。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在邻县没有实行“统一补偿”的情况下,本县不敢“一枝独秀”。

 

  市卫生局:

 

  地方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手段

 

  12月1日,衡水市卫生局新农合科室的相关工作人员面对记者倒是直言不讳。这位工作人员说,2009年省里出台新农合报销补偿新政后,他们立即转发到各县。但目前衡水市的新农合基金由县级统筹,衡水市各县(市、区)每年都分别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报送到市卫生局,经他们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后,再由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执行。“新农合报销补偿新政”出台两年多在衡水辖区内没有贯彻执行,不仅仅是县里的责任,也有他们的责任。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他们会开一个协调会,积极促进2009年省里出台的“新农合报销补偿新政”的执行。

 

  但愿这位官员的说法是代表了该市政府部门的意见,让这项鼓舞人心的政策落到实处,使民生利益不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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