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改革百姓受惠 广西医改却进入岔路口

jswei69| 2011-11-17 11: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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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0年2月28日开始实行零差率销售,所有基本药物都按进货价销售,广西很多的卫生院药价住院等都已经让老百姓获得了实实在在地实惠。

 

  不过,老百姓是得实惠了,卫生院来源于药品的这块收入却被切断了,医务人员每月工资立即就减少几百元。

 

  现实的问题摆在了眼前,实行基本药物后,大处方没了,基层医疗机构靠什么养活自己?如何解决既让基层群众得实惠、又要保证医务人员收入和积极性这看似“矛盾”的问题?

 

  广西医改又一次走到了“岔路口”。

 

  “必须打破基层医疗机构原有体制机制,要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只有进行综合改革。”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医改办主任韩庆东告诉记者,这其中又涉及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等一系列敏感问题。

 

  如何来破题?

 

  广西开始尝试“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充实基层医疗机构,保证医务人员的收入和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采取“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激励机制,改革收入体系,让所有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争。

 

  这不仅保证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也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505亿元,这是广西医改实施近两年以来财政的总投入。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0亿元,市、县财政筹集189亿元。无论怎样,对广西这样一个西部欠发达省份来说,这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医改开展这段时间,是自治区财政投入力度最大的时期。”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范世祥跟记者细算了一笔“医改账”:从2009年开始,医改投入比例逐年递增,2010年比2009年增加41.2%,而2011年安排的医改经费又比2010年增加67.5%,3年的医改投入,相当于1996年到2008年13年广西全区医疗卫生支出总合的1.6倍。

 

  用范世祥的话说,投入的增幅前所未有,投入的力度更是前所未有。

 

  针对取消药品加成后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减少的问题,除原有的财政补助政策不变外,广西还建立起了由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多渠道补偿体系,几项补助资金相加,可补偿的药品加成率达到50%以上,加上各项公共卫生经费投入,这些完全可以弥补基层医疗机构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

 

  为保证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收入,我区还出台了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保障办法,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乡镇卫生院,有编在职人员和规定数量的后勤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实行财政全额负担。对自治区直管财政体制改革的县(市、区),自治区财政按年人均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县(市、区)按年人均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记者了解到,以投入换机制,是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目的就是要使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新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而连续两年的大投入,广西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了医药分家,以药养医得到遏制,“看病贵”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老百姓的心思其实很简单,就是只要有病能治得起就好,所以,广西医改所谓的岔路口,实际上不是老百姓的问题,也不是卫生院收入短缺的问题,而是政府如何想到办法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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