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缝肛门事件续:护士无罪

jswei69| 2011-11-14 17: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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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缝肛门”事件:被指缝上产妇肛门的助产士张吉荣,赢得了名誉侵权官司,法院判定无证据表明当时张吉荣缝上了产妇林静(化名)的肛门,林静的丈夫陈诚(化名)需为此道歉赔钱;输掉官司的夫妇二人,则在稍后提起的诉讼中,不再纠结于肛门是否被缝扎,转而追究张吉荣是否超范围执业。

 

  这场颇具戏剧性的“逆转”来得悄然,却重复了当下几场颇受关注的医患纠纷的命运曲线——病患方因在专业知识占有方面存在不足,对医院采取的治疗手段产生理解偏差,而后一场“惊天巨浪”扑面而来……

 

  背景是,当下焦灼的医患关系。

 

  “缝肛门”

  事件回顾

 

  ◎2010年7月23日:陈诚怀疑妻子林静生产时被缝肛门,遂向媒体发布消息。“缝肛门”事件引发轩然大波。

 

  ◎2010年7月30日:深圳市卫人委通报调查结果,称没有证据证明助产士将产妇肛门缝闭。

 

  ◎2010年8月:深圳警方公布鉴定意见书。

 

  ◎2010年8月:助产士张吉荣将陈诚及两家媒体推上被告席。

 

  ◎2011年10月18日:产妇林女士将助产士和医院告上法庭。

 

  三次“无罪结论”

 

  律师邓辉说,张吉荣目前状态良好,因为“官司赢了,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了” 。

 

  张吉荣,46岁,自述有二十年助产经验、深圳凤凰医院妇产科助产士,事发后不久即收到医院作出的离岗检查并学习的处理。10月21日晚,记者曾试图联系张吉荣本人,但接听手机的是张11岁的儿子,“妈妈出去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张的儿子说。

 

  邓辉表示,张吉荣目前对媒体仍有抵触情绪。

 

  邓是张的代理律师。今年年初,张吉荣一纸诉状将陈诚告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并在这场名誉权纠纷官司中获胜。

 

  罗湖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深圳市“卫人委”,记者注)在事发后作出的调查报告,“是对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之后出具的,调查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调查的程序亦符合法律规定,其内容与之后公安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一致,故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根据上述调查报告的认定,无证据表明原告存在实施缝合了产妇肛门的事实,故被告主张原告实施的缝合产妇肛门的事实,本院不予认定。”

 

  这是“缝肛门”发生后,官方机构得出的第三份“无罪结论”。依此,法院认定陈诚的名誉侵权行为成立,要求陈诚道歉并赔偿张吉荣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首份“无罪结论”由深圳市卫人委于2010年7月30日做出。在这份调查报告中,深圳市卫人委认为:无证据表明产妇肛门被缝合。

 

  由于不能接受深圳市卫人委得出的调查结论,陈诚随即向警方报案。2010年8月12日,警方得出鉴定意见:产妇肛门周围见环状痔脱出,水肿。脱出物在9点位,可见黑色丝线缝扎。

 

  国内规模最大的医学专业交流平台丁香园网站负责人李天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产妇肛门并未被缝。百度百科显示,该交流平台秉承“独立、非营利、纯学术”的交流理念。

 

  李天天更愿意相信张吉荣“产妇痔疮出血,压迫止血无效,遂结扎痔疮核”的说法,因为从专业角度讲,不可能存在在妇科手术中缝上产妇肛门的可能。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则认为,该事件与“8毛钱治好10万块钱的病”相似,存在夸大和失实,是“一起强加(给)医疗界的被耻辱的事件”。

 

  天涯上流传较广的一则网帖道出了对“缝肛门”的不同理解。这则网帖认为,深圳“缝肛门”混淆了“把肛门完全封闭”和“缝合(或结扎)肛门痔疮出血点”的区别。在普通民众看来,“缝肛门”是“为了红包把肛门缝合关闭,让你拉不出屎来!”在医生们看来,所谓的“缝肛门”则“可能是因为生产时腹腔内压力过大,导致痔疮出血,为了临时应急,助产士缝合(或结扎)了痔疮的出血点。”

 

  “如果用缝合关闭病人肛门的方式来报复,不符合基本的逻辑,就算罪犯,不达到同归于尽的疯狂程度,也不会用这种马上就会被发现的报复方式。”网帖说。

 

  一次悄然改变

 

  B

 

  卓小勤并不认同判决。

 

  “这个案件对‘缝肛门’的理解是非常荒唐的。”卓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教授,业内知名医疗纠纷案法学专家。他的另外一重身份,是林静诉张吉荣及深圳凤凰医院医疗损害案的代理人。

 

  名誉纠纷案败诉后,林静于今年4月20日,以医疗损害为由,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法院判决张吉荣及凤凰医院赔偿各项损失二十余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陈诚提供给本报的起诉书显示,事情悄然起了变化:虽然事件缘起“产妇被助产士缝上了肛门”,但起诉书中却并未出现“缝肛门”的字眼,转而表述为“原告(林静,记者注)由于被告张吉荣擅自做的‘痔疮手术’而导致肛周被缝扎”。

 

  在卓小勤看来,由于医患在专业知识占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陈诚之前表述有偏差可以被理解。

 

  “对不了解医学知识,不了解肛门解剖结构的普通人来说,合理的推测当然是肛门被缝了。这对普通人来说,是非常正常的。”

 

  “在医疗事件没有调查清楚之前,陈先生的说法是凭借自己的认识向媒体作出的陈述。深圳市“卫人委”认定之后,陈先生没有再坚称缝肛门,没有恶意侵权。”由此,卓小勤认为,法院作出的判决不公。

 

  不过,产妇方决定不再纠缠于此,转而以“超范围执业造成伤害”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机构管理规定》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医疗卫生工作,按照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来处理。

 

  “张吉荣是助产士不是医生,不能做医生要做的事情。另外,即便是肛肠痔疮,这不是由产科医生而是要请肛肠科大夫过来会诊,然后确定治疗方案。”卓小勤认为,此类痔疮出现在产妇身上非常正常,不属紧急情况,“出血很快会止住。不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应该报告产科医生。”

 

  相比学界专家强调程序,哈尔滨儿童医院心胸外科医生李清晨,虽然同样认为“程序正确对医生来说很重要”,但作为身处一线的临床工作者,他多少有些纠结于“程序还是结果正义更重要”。

 

  “正确的程序是找个外科大夫来手术。是等几个小时走程序让外科大夫来处理,还是顺手几分钟帮个忙?帮忙合理,但这就是程序错误。”接受媒体采访,李清晨举例说,如有患者面部多处受轻伤来诊,按规定,应分别由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大夫分别负责缝合眼部、耳鼻喉的几针,最后由口腔科大夫缝合口内几针。三科大夫聚齐,最快需要一小时。如果由一名口腔科大夫“顺手”缝合所有伤口,只要10分钟——这种情况发生纠纷后,患者告医院,准赢。

 

  这是一场没有绝对赢家的“战争”。经此风波,林静已被医院诊断患上抑郁症,“动不动要摔孩子,且多次有自杀倾向。”因需照顾妻子,陈诚在事发后已无法再外出工作。自述曾受“黑社会”骚扰,夫妇二人已搬家两次。

 

  第一次搬家,夫妇二人搬到了“京基100”,深圳最高楼。“除了躲避骚扰,还有就是想给妻子孩子一个更好的环境。那是一个高档社区,当时我还有点钱。”五个月后,陈诚再次搬迁,坐吃山空让他们无法继续负担高昂的房租。现在,陈诚一家三口租住在每月1100块的一房一厅里。因为“害怕她把孩子从上面扔下来”,出租房里没有沙发,没有床。林静和孩子平时就睡铺在地上的床垫,陈诚则睡地板。

 

  “她天天哭,一直不能从被缝那件事中走出来。以前开朗的她,性格全部改变了。”陈诚说。

 

  两次“无奈之举”

 

  C

 

  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62号的深圳凤凰医院,如今已是大门紧闭,了无生息。数辆厢式货车、面包车停放在医院门前的空地上。院门口俨然成了停车场。

 

  2011年8月9日,深圳市卫人委网站上登出的名为《关于深圳凤凰医院申请停业的批复》解释了这一切。

 

  《批复》称:你院(凤凰医院)提交的关于深圳凤凰医院暂停医疗服务的申请材料收悉。鉴于你院的实际情况,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同意你院停业,停业时间自2011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8日。

 

  在此之前,凤凰医院投资方还曾向深圳市卫人委提交了更名申请。原址重新开张后,“深圳凤凰医院”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将是“深圳奥斯曼泌尿外科医院”。

 

  院方相关负责人承认,此举实属无奈。“缝肛门”事件发生后,前往该院就医的病患骤减,医院信誉受损严重。

 

  经此风波,这家改弦更张的民营医院前途如何,目前无人能够作答。同样未卜的,还有助产士张吉荣的职业生涯。

 

  “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及她个人的意愿而定。”在被问道张吉荣是否还会继续就职该院时,相关负责人给出的答案并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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