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水浒在台湾被罚30万新台币
台湾地区主管电影电视审查的机构“通讯传播委员会”开罚当地多家电视台播出部分大陆剧,“中视”播出的《水浒传》描述武松杀潘金莲的画面,则被开罚30万新台币。电影电视中出现血腥暴力镜头,应该加以限制,这是全世界的共识。对真正有害的东西,感觉麻木,又如何建设“先进文化”呢?
在一般的观念之中,台湾地区对电影电视等娱乐节目的管束应该比大陆更加宽松。但在大陆得以完整播出的新水浒、新还珠们却被施以重罚。从公布的处罚原因来看,台湾的监督机构的确看出了我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的不正常之处。如武松杀潘金莲那一幕,刀子在人体进出的过程一清二楚,甚至还给了特写镜头。在《新还珠格格》里面,女主角被容嬷嬷在黑屋子里毒打并扎针,电视剧也清晰、毫不掩盖地表现出全部过程,女主角痛苦的表情也常常出现特写镜头。这些镜头,在审查的时候没人要求提出删除,而电视观众们似乎也没有提出过什么异议。
电影电视中出现血腥暴力镜头,应该加以限制,这是全世界的共识。血腥暴力的镜头场面会引发青少年的模仿行为,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在电影电视之中实行分级制度,既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体现出对生命的尊重,体现出人文关怀的精神。但是,血腥暴力乃至情色,却又是艺术创作之中不可避免的成分,因为它们毕竟是人性的重要成分,避无可避。港台电视综艺里面常出现一些“三俗”的对白、场景,却没有遭到禁止。可在没有分级制度的大陆,一切电影电视都是敞开给所有年龄阶段的人看的。不管是多么血腥暴力或者包含有情色成分的镜头,只要它通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就可以成为从婴儿到老年人的共同消费品。有识之士早就呼吁建立电影分级制度,也屡次传出即将实行的风声。但一直都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我们的电影审查制度,偏重于“思想”方面的监督。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的荧屏上古装片那么多了。近现代,容易犯历史、政治性错误;现当代,更加不用说了。唯有古代,只要编剧不是“影射史学”的爱好者,一般而言都不会犯错误。现在的穿越剧,前几年的清宫戏的受限,都不是出于思想问题(即使清宫戏里天天磕头自称奴才),而只不过是因为它“实在太多了”。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大概只看到古装、“名著改编”之类的就高抬了贵手,放了一马。对于那些有违人文精神、无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东西,却没有什么敏感性。而我们的观众,也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抵触和抗议。对真正有害的东西,感觉麻木,这又如何建设“先进文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