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微山国土部门占用农田建别墅

phoebe| 2011-11-11 19: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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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调查发现,山东微山县国土部门占用农田建别墅,对违规占地行为迟迟不能处理到位的微山县国土资源局,讽刺的是,近年来微山县国土资源局先后获得“执法模范县”“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保护基本农田不被侵占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使命。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国土资源所竟然成了违法占地的主角,而它的上级单位微山县国土局对包括国土所在内的几起违规占地事实作出处罚决定已经4年有余,至今仍没有执行到位,而是以罚代管、只罚不管。
  
  沿着104省道自南向北进入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路东一片乡村别墅煞是惹眼:8栋红瓦灰墙两层小楼依次排开,每栋楼有一个独立的小院,楼两侧是绿化带和景观树。
  
  爆料
  
  “现人均仅五六分地”

  
  “这些别墅都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起来的!”路过此地的一位留庄二村村民告诉记者。
  
  对于留庄镇二村违规占地的事实,济宁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作出了认定。记者拿到的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济国土资信查字【2007】第8号》文件显示,“新耀贸易有限公司实际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47.75亩”;“留庄镇二村未经政府批准,在本地集体土地建停车场,占11亩,属非法行为”;“留庄镇二村在该村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乱划宅基地,且面积超标,责令微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依纪查处到位”;“留庄二村乱划分宅基地62户,占地面积19266平方米。责令微山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程序对人对事处理到位”。
  
  记者在留庄镇驻地留庄一村、二村看到,104省道以西有几家工厂,一家是“晟邦机械加工厂”,其他几家看不到名字,还有一大块正种着小麦的地被围墙圈起来了。据村民们介绍,这些地方原来也是他们的耕地。
  
  一位李姓村民气愤地说:“在我们这里,基本农田保护就是一句空话!七八年前,村里人均8分地,现在人均只有五六分地了。”
  
  调查
  
  办公楼和别墅未完善手续

  
  违法占地如此猖獗,国土部门为何没有严格执法?听到这个问题,村民说,留庄镇国土所本身就违法占地了,还怎么管别人?
  
  在那群别墅的北邻,正是留庄镇国土资源所。一栋两层灰白色楼房位于大院内坐北朝南的位置,楼前是一个小广场。记者来到这里时,广场上停放着几辆轿车和两辆工程车。据村民目测,国土所占地大约3亩。
  
  据村民介绍,国土所的办公楼和别墅群是同一时间建起来的,也是在基本农田上建的。
  
  一位曾经为此事持续上访的村民说,他曾到微山县国土局反映留庄镇国土所违法占地一事,但对方的答复是:县里几个乡镇的国土所都要建办公楼,已经“打包”拿到批复手续了。
  
  “这分明是糊弄我!我请他们出具手续,他们始终也没拿出来。后来的《微国土资信处字【2007】第1号》文件又说那是建设预留地,正在办理报件手续。”这名村民说,“退一步讲,就算是建设用地,难道不是未批先建吗?”
  
  微山县国土局副局长杨传民向记者证实,留庄镇国土所和别墅占地至今都未完善相关手续。
  
  据村民反映,留庄镇国土所占农田建办公楼,而微山县国土局则以罚代管。“每次我们上访之后,县国土局都会派人来查,但每次都没结果。来了都是吃吃喝喝,顶多罚些钱了事。”
  
  回应
  
  处理不到位因部门合并

  
  记者从微山县国土局《微国土资信处字【2007】第4号》文件中了解到,微山县国土局对留庄镇二村别墅占地每平方米罚款10元,对停车场占地,每平方米罚款20元。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早在2007年下发的《济国土资信查字【2007】第8号》文件认为,留庄二村在村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乱划宅基地,且面积超标,微山县国土资源局只做了罚款的处罚,处罚不到位,责令微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依纪查处到位。
  
  事过几年,微山县国土局为何仍未对这几起违规占地事件处理到位?27日下午,杨传民告诉记者,在处理留庄二村土地违法事件过程中,微山县国土局和矿产局进行了合并,由于事务较多,对留庄二村的违法违规事件处理没有到位。如果再接到反映,将继续处理,直至处理到位。
  
  ■疑问
  
  不作为国土局获“全省先进”

  
  记者在留庄二村看到,8栋别墅有的院子院门大开,院子里不时有人进进出出。在村东的停车场,几辆大货车停放在那里,建筑设施仍未拆除。
  
  面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却迟迟得不到处理的局面,村民抱怨说:“这都好几年过去了,别墅还是别墅,停车场还是停车场。”
  
  令人疑惑的是,记者从国土部门官方网站发现,对违规占地行为迟迟不能处理到位的微山县国土资源局,近年来先后获得“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微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海军在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10年度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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