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男子被虚假公职人员骗取30多万元

jswei69| 2011-11-08 17: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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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8日发布消息称,近日,沈阳市皇姑区一名男子被诈骗30万元。沈阳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检法机关公职人员的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谎称在办案中发现用受害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涉嫌犯罪案件,需将以其身份开户的所有银行账户冻结,进而要求受害人将存款转入骗子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据介绍,11月2日上午8时许,沈阳市皇姑区的武辉(化名)家中的固定电话响起,来电显示为0862785874xx。电话是一名女子打来的,她自称是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武辉牵扯到一个经济大案,法院要给其发最后一次传票。

 

  撂下电话,武辉并未在意,因为他知道自己没什么事。可是,随后他接到一个自称XX县公安局民警刘某某打来的电话(086278575xxx)。刘某某说,近期在国内发生了一起大案,其中有一个叫李江(犯罪嫌疑人杜撰)的案犯,用5000元复制转卖了户名为武辉的一张银行卡的卡号。犯罪嫌疑人在进行犯罪活动获利之后会往武辉卡内打20万元人民币。乍一听说这种涉嫌违法的事降落到自己身上,武辉感到十分害怕,他认为一旦这笔钱真打进自己的账户,自己就说不清了。

 

  这时对方说,如果武辉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就要做另案处理和资金鉴定。电话里,武辉又听到刘某某与自称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王某的对话。王某在电话里的声音很大,说要开拘留证先对武辉进行拘留,刘某某就在电话里开始为武辉求情。通话结束后,刘某某再次打来电话,称已经帮武辉解释了,还告诉一会王某会给他打电话,要他按照王某说的办,否则后果自负。武辉觉得刘某某人不错,还说了句谢谢。

 

  很快,武辉接到了王某的电话(02785752xxx),王某跟武辉说他们已经请示了国家金融监督中心,监督中心将先行对他卡里的资金先冻结,再核对。如果确认他的资金都属于正常的劳动所得,那就证明他与20万元赃款没有任何关系。但鉴定之前,要武辉把所有的存款都汇到指定的账号内进行保存。

 

  此时的武辉已经失去了判断力,他在王某的指挥下,分别向嫌疑人提供的汕头市某银行支行账号(xx2202200300300xxxx)电汇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随后武辉发现自己被骗,遂报警。

 

  沈阳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对不熟悉的金融业务尽量不要在ATM机上操作,应到柜面直接办理。当接到陌生人的电话,特别是冒充亲属、朋友的电话,凡涉及借款、汇款、存款、转款等事项时,要仔细分析对方的意图,经多方核实再采取行动。接到上述电话、短信或不良信息,要主动向属地公安机关或电信监管部门举报,积极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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