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监管”比“毒强生”更可怕?
两年前,强生就被曝出含有致癌物,强生公司表示会逐步停用。两年后的今天,强生再度陷入“致癌门”,由此引发的信任危机又一次敲响警钟。人们在指责全球知名品牌强生公司的社会责任感缺失时,也不得不再次将目光锁定日用品市场,面对如此纷杂的乱象,监管在哪里?
可以说,在过去的两年里,已经给了强生充分的时间去反思、整改,并制造出质量可靠的婴儿用品。事实却恰恰证明,强生不但没有丝毫诚意,其恶劣行为反而愈演愈烈。这次曝出的不仅含有臭名昭著的二恶烷,还有会释放出甲醛的“季铵盐—15”。甲醛不仅是人体致癌物质,世界卫生组织还认定,接触甲醛可能与白血病病因相关联。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同样的产品在北欧、日本等一些国家不含上述物质,但是在中国却含有。强生还信誓旦旦地保证,流入中国市场的用品完全符合中国标准,是经过我国监管机构批准,才广泛地被消费者所使用。
强生作为“洋品牌”,使用双重标准生产出符合各国要求的婴儿用品,只能证实资本主义企业惟利是图的一面,面对这样的企业一味追问其社会责任感显然不合时宜。事实上,不仅仅是强生,以乳制品行业为例,我国被称作全球乳业标准最低的国家,按照我国最新乳业安全标准,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标准却由原来的50万上升到了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20倍,令人震惊!同样,强生含有的季铵盐—15,在一些国家被明令禁止,而在我国却被批准为可以使用,甚至有毒物质二恶烷也允许原料自然带入。标准如此之低,难免让“毒强生”有机可趁,这些归根结底还是出在监管上。倘若我国的监管机制能向国外看齐,将准入门槛制定得更高、更严、更科学,并制定严格的检测、处罚措施,“毒强生”事件完全可以避免。
强生的使用对象主要是婴幼儿,他们都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无论是本着对消费者负责还是对下一代尽职的态度,我国的监管机制都必须尽管地完善起来。亡羊补牢犹未晚。“毒强生”并不可怕,我们可以拒绝使用,怕的明知是“毒监管”,却拿不出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否则当下一个“毒XX”出现时,我们该如何应对?
新闻事件:
近日,国内多家媒体刊发了这样一条消息,强生公司出产的婴儿洗发水两年前被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揭发出含有致癌物质二恶烷和季铵盐-15,强生公司表示会逐步停用。但最新调查发现,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出售的强生婴儿洗发水仍然含有致癌物质,而一些北欧国家和日本、英国、南非等国家出售的同类产品则不再含有这些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