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发行“潘币”违法吗?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近日因“苹果之父”乔布斯的去世调侃iphone降价千元以内让大家人手一个而被众多网友调侃。近日,潘石屹在自家微博上晒出两张“图片”名为潘币,看似自我嘲讽,实则炒作之味其中。众网友对其这种发行潘币的形式产生诸多质疑,其中舆论重点就在于:这套潘币,到底违不违法?
笔者在观看其他媒体报道时,看到湖南金州某律师说潘石屹的这种做法并不违法,理由是,《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该律师认为,潘石屹的图片只是放在微博上,并没有进行纸质印刷宣传,所以不构成违法。
首先肯定的一点是,潘石屹的“潘币”确实没印在纸张上,那请问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何时颁布施行的?答案是1995年3月。笔者再问:1995年,那个时候有微博吗?笔者三问:在科技发达的今天,网络产物(微博)能起到宣传作用吗?属于宣传品吗?微博(网媒)的宣传力度大,还是报纸(平媒)的宣传力度大?
那位律师是否考虑过这些问题?
还有一点:在潘币的正面赫然印着:SOHO中国银行,如果真要“宣传”的话,笔者呼吁请把“中国”两个字去掉,因为理论上讲,个人行为不代表国家形象,不要把“中国”两个字放在SOHO后面。“潘币”背面印着望京SOHO图案。
也许这只是潘石屹的一种自我调侃,但我们希望不要拿神圣的人民币开玩笑。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发行“潘币”是不可能的,这只能是潘石屹的一种冷幽默,一种调侃。
对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如何界定,《人民币管理条例》 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 郭田勇表示,他未看到原图,不能下准确结论,“但把毛主席的头像换成自己的头像, 至少是对人民币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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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昨天晚上11时,潘石屹有关“潘币”征求意见版的两条微博已被网友转发5万多次,评论超过2万。在1000多人参与的一项调查中,40%的网民认为“这个只能拿来烧吧”,还有26%的网民认为“真有娱乐精神”,同时也有人认为潘石屹“真会炒作”。一位网民带着调侃的语调问:“能拿来买潘总的房吗?”截至昨天深夜,共有2.6万名网民参与评论。记者发现,这些评论基本上都是围绕“一潘”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调侃,大家均将此当做一乐,对“一潘”的图案设计进行评判的网民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