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1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增幅21.7%

phoebe| 2011-10-25 14:35:09
阅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定25日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地区相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21.7%。
  
  据尹成基介绍,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地区相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21.7%。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25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度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多在14%以上。
  
  尹成基介绍,人社部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