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男不生女”最高“追刑责”如何确定

lyl| 2011-08-26 1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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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两非”违法行为的机构与个人,都将可能会受到包括取缔经营资质及行医资质在内的追罚,这并不新鲜。新鲜的是,最近出笼的“涉案人员最高将追究刑事责任”的表态。它能否因此就刹住“生男不生女”的社会歪风?有可能依旧是不明朗的。


  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人会把板子打在医院及医生们身上。其实,这有可能是无比冤枉的。随着对医院及医生的管理越趋严格,违法成本越来越高,绝大多数正规的医院及医生早已经不沾染这样的商业行为。毕竟,停业和取消行医资格并不是开玩笑的,关系到医者们的饭碗。近几年来,真正在背后从事这些违法活动的主体是黑诊所及无行医资质的人员。因为人家本来就没有资质,根本就不怕你取消资质,干脆就在这条道上一路黑到底。


  罚款?只怕罚款的力度与速度恐怕远远追不上人家赚钱的速度,所以你才会看到这样的怪现状:一边是源源不断地打击治理。另一边是,非法经营在打击中逐渐走向“壮大”。近日,有媒体就调查发现,一个庞大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市场已经形成。在不少地方,从事非法鉴定性别的活动由隐藏变为半公开,由“坐等上门”变为“上门服务”,由本地小范围变为有组织的跨区域大范围作业,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到人工终止妊娠,提供“一条龙”的专业服务。


  本来,“追刑责”的表达是够有力的,但奈何却又偏偏加上“最高”作为前提,这显然是一条多余的尾巴。明白国情的人都知道,这样表达带来的现实语境是,执法弹性很大。高不高?是否最高?因为缺乏一种客观标准,所以实际上最后还是执法部门说了算。在罚款经济流行的今天,某些执法部门会不会以罚款代替刑责呢?


  整治的炮口只对准提供服务者,却并没有考虑在制约需求上下功夫,这是另一个问题。为什么 “两非”活动猖獗?除了“两非”现象隐蔽性强的因素外,另一个原因同样不可忽视。那就是一些生育者们对此有旺盛的消费需求,这种强劲的需求才是产生黑市场的经济根源所在。如果不对生育者的行为也进行必要的限制与追罚,仅仅是在打击整治服务提供者上发力,恐怕成效不会很大。


  最后,整治活动还设立了很明确的时间表——本月起至明年3月期间。这是否在暗示,过了这段“严打”时间,执法的力度就会下降?由此,会不会引起这种违法行为的强势反弹?这也格外令人担忧。


编后语:上文说:“明白国情的人都知道,这样表达带来的现实语境是,执法弹性很大。高不高?是否最高?因为缺乏一种客观标准,所以实际上最后还是执法部门说了算”。微微小编就知道,在中国,源于法律条文的“执法弹性很大”,是一伟大的中国特色。如果没有弹性,哪来“官员说了算”那种豪气!不是官员说了算,他们怎么有钱搞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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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男不生女 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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