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揭“中医临床研究院”涉黄按摩
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内的各种保健设备。技师称都有专利证书。
自称为国家批准的专利按摩
李先生收到的短信里,还有这家中医临床研究院的网址。
“本院致力于生殖系统保健,降低了离婚率、和睦了家庭、稳定了社会,促进了经济及科学发展。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本院,可以男女单人或双人按摩生殖系统。”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在网站如此宣传。
“专利”是这个网站上提及最多的内容。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院长耿福增被网站称为“中国性科学领域发明创始人”,网站还列出了他的二十几项专利发明,并称“基于多项发明专利技术办理了康中乐泌尿生殖保健临床技术服务经营执照”。
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查询系统”查询,耿福增的确有多个专利发明,都是男女生殖系统保健仪器或用品等,但并无按摩手法技术类专利。
在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网站上,“木桶浴系列”、“冷热冰火系列”、“全套套餐系列”等也都被称为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宣称“由异性医学职业工作者为患者做泌尿生殖保健效果最佳”。
对此,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巍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都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研究院”曾被认定容留卖淫
这家研究院所称专利服务到底涉不涉嫌色情服务呢?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工作人员听完记者介绍后认为,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所从事的按摩服务,“完全跟中医没什么关系,更像是打着中医的幌子,暗地里提供色情服务。”
“实在是荒唐。”中日友好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的男科专家都认为“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的异性按摩”根本不是什么治疗,更谈不上医学,“基本上跟色情服务差不多。”
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巍称,提供手淫服务究竟属不属于卖淫,曾引发过一些探讨。2001年,公安部批复认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记者调查发现,2000年,耿福增曾因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7年,耿福增因容留卖淫被行政拘留。2009年,耿福增又因容留卖淫被劳教。
北京高院网上一份判决书显示,2009年,耿福增承租的公寓楼内,容留多人以“生殖系统保健”为名进行卖淫活动,被处以劳动教养一年。耿福增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耿福增通过开办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的方式,以实用专利产品的合法外衣,掩盖其容留卖淫女通过手淫的方式卖淫的非法目的,其行为属容留卖淫嫖娼,驳回耿福增的上诉请求。”
一审宣判后,耿福增提起上诉,他认为“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有合法执照,并享实用新型专利;并未容留卖淫,仅仅是招聘大夫、护士、保健为患者做泌尿生殖保健服务,属于专利技术服务;北京康中乐中医临床研究院向患者收取的费用是生殖系统保健费,而非个人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
2010年,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法律人士表示,该研究院现在的活动与之前的没区别,按相关法规,仍可认定为容留卖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