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亮出血衣控诉妻子家暴 法院驳回

phoebe| 2012-03-27 08:58:22
阅读()

  微微健康网消息:浙江男子亮出血衣控诉在家受到妻子家暴要求离婚。对于血衣控诉家暴,法院认为缺乏进一步的证据并驳回了亮血衣控诉家暴男子的诉讼请求。
  
  现实生活中,女性是家庭暴力主要侵害对象,然而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件中,一位丈夫称受到妻子家暴,要求与妻子离婚。为了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位丈夫还亮出了一件血衣,但因为缺乏进一步的证据,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李先生今年38岁,江西人,2003年李先生经人介绍与老乡张女士相识相恋,三个月后结了婚,在宁波安家,并在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
  
  据李先生本人介绍,由于婚前双方了解不深,婚后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并不和谐。张女士喜欢打麻将,刚结婚那会,张女士还“小弄弄”,生完孩子以后就开始“大弄弄”,有时甚至连续一个礼拜打麻将,深更半夜回家,对女儿也从不关心,为此双方天天吵架,后来发展到经常打架。
  
  由于李先生性格比较老实,所以经常被妻子打骂。“老婆经常打我,特别是她手气背输了钱之后更是把气撒在了我头上,你看我这体格,我也打不过她,所以希望法院能帮助我。”李先生鼓起勇气向法院起诉,希望能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
  
  庭审中,李先生在举证阶段拿出一件带血的睡衣哭诉道:在今年春季前,双方又因为琐事发生了争吵,张女士气急败坏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一下子砍在李先生肩膀上,当时就血流如注。李先生为此还向派出所报了案。经法官调查核实,派出所只留有李先生本人的报案记录,派出所并没有传唤张女士,也没有进一步的处理意见。
  
  庭审中,张女士不同意离婚,也否认了李先生的主张,称自己不太打麻将,没有打过李先生,更没有砍伤过李先生,并称自己性格有时候是比较急,这方面她会改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李先生诉称张女士每天打麻将,还砍伤李先生,夫妻感情破裂,张女士对此予以否认,李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自己的主张,故对此本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对于满足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吸毒、赌博屡教不改、分居两年等法定事由,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对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等行为,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义务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足的不利后果。
  
  本案李先生主张妻子曾砍伤他,如果确有此事,张女士的行为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公安机关会对此事作出相关处理。但派出所并没有对张女士作进一步处理,仅凭李先生的一面之辞及一件血衣不足以证明张女士有过家庭暴力的行为。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关键词: 亮出血衣 家暴 离婚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