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子以“借钱”作饵 轮奸贫困女大学生

newvivi| 2011-10-10 0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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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2月20日晚,王庆、王鹏、侯伟、徐伟在肥东县店埠镇“起点”网吧,与网友“芯蕊”(系省城一高校女大学生,19岁)聊天时得知对方经济窘迫,即合伙商量以借钱给对方为幌子,将其骗出来后实施强奸。

 

  当晚约7时许,王庆与“芯蕊”电话取得联系后,邀集三人坐上由其驾驶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窜到“芯蕊”所属的高校附近,见到她正和女同学小华(系化名,19岁)在一起。于是,徐伟将两被害人接上车。之后,四人谎称到附近取款机上取钱借给她们,结果将车开到合肥经济开发区一处偏僻又很黑的地方停下。

 

  随后,四人又叫来杨敏,并以胁迫将两受害人送到芜湖“坐台”为名,将两受害人带至肥东县龙岗镇“金龙旅社”,分别对两受害人实施轮奸。

 

  法院认为,徐伟因犯罪目的没有得逞,杨敏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酌情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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