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害触犯底线 惩罚性侵者世界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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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儿童不但挑战人伦道德的底线,也触犯法律规定的红线。儿童性侵害问题存在于世界各国,19个国家的系列研究表明,女童中性侵害发生率为7%-34%。而在防范儿童遭性侵、处罚性侵儿童罪犯方面,每个国家的方式方法各不相同。今天就让我们来了解下,主要发达国家是如何保护儿童的。
盘点各国如何处罚性侵者
1.化学阉割
韩国国会2011年6月29日通过了“对于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者,为了防止重犯或习惯犯罪的预防和治疗法案”(又名“化学阉割法案”)。根据该法案,韩国将对性侵犯儿童的初犯和再犯者一律进行“化学阉割”;处罚对象年龄从25岁减低至19岁;将儿童的定义从未满13岁扩大至未满16岁。性侵犯儿童犯人将在出狱前2个月开始“化学阉割”,最长时间为15年。
法国、瑞典、德国、丹麦、加拿大等国和美国几个州已经早先一步推行这种药物控制法。
名词解释:化学阉割
实际上,化学阉割并非字面所指阉割,而是一种药物控制法,通过服用药物,降低睾丸激素分泌,抑制性冲动,并不会使人丧失性能力。
2.鞭刑
新加坡:性侵儿童不但要被判入狱,还有可能受到鞭刑的严酷惩罚。
名词解释:鞭刑
用宽板藤条打,打的部位以臀部为主,不会一次全部打完,打完第一下,就会有人来给你涂抹止痛膏,过几天再打第二下,再涂,依此类推,直到6下全部打完,估计在未来两三个月内是绝对能趴不能坐,而且身上会留下一辈子消不掉的疤痕,后遗症则难说。
3.电子镣铐
韩国团体Roo'Ra成员高英旭因强暴未成年少女,曾被要求必须佩戴电子脚镣长达10年,法国曾启用电子镣铐监控恋童癖犯人。
名词解释:电子镣铐
实际上是一个小芯片,它绑在犯人的脚踝上,随时向警察局的中央计算机发出信息,报告犯人当前所在的位置。这样,犯人可以不在监狱里而在家中服刑。
其他处罚
美国《杰西卡法案》:如果成人对12周岁以下儿童实施性侵犯,一律重判至少25年有期徒刑或终生监禁,不得假释。释放后要终生佩戴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接受警方监管。目前,全美已有40多个州制定了本州的“杰西卡法”。
德国: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即便与雏妓发生性行为,也属强奸,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
日本: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无论金钱往来与否都要受到处罚。
如何防范性侵
[学校教育]
英国:把性教育排进课程表,根据“国家必修科学课程”的具体规定来进行教育。儿童从5岁开始,就在学校接受有关防止性侵犯的课程。该课程将向学生解释身体的哪些部分属于私处,大人摸不得。
瑞士:儿童保护协会发起过一项小学生防止性侵害宣传教育活动。这项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我的身体属于我”,主要以交互式展览的形式向小学生说明什么是性侵害,与异性接触应该掌握的分寸等问题,同时让他们知道在遭受性侵害的时候应该怎样求助。
美国:为了避免孩子遭遇强暴和性骚扰,从孩子幼年时,就要对他们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幼年教育有两个阶段,学校教育有四个阶段。也就是说,从出生到18岁,孩子在六个阶段要接受防止强暴和性骚扰的教育。
瑞典:瑞典的“避孕教育”是世界性教育的典范,其早期学校性教育是国际公认的青春期教育成功模式之一。瑞典从1942年开始对7岁以上的少年儿童进行性教育,内容是在小学传授妊娠与生育知识,中学讲授生理与身体机能知识,到大学则把重点放在恋爱、避孕与人际关系处理上。
日本:日本文部科学省出版的小学第一册《卫生》教科书封面就有女性和男性的身体和性器官图。小学、初中每年有1-2个小时的特别讲座,内容是男女之间身体的区别、月经和怀孕的原理等;高中的体育保健课和家庭生活课里有性教育的课程。
[家庭教育]
芬兰:有本性教育书--《我们的身体》,家长可以像讲《一千零一夜》那样每天讲一节,性教育就自然而然地开始了。
荷兰:孩子6岁进小学时就开始接受性教育,孩子们甚至会在餐桌上和父母讨论这方面的话题。
[社区支援]
美国:许多社区资源能帮助已遭遇性骚扰、性攻击或其他暴力形式的个人,包括咨询顾问、教师、医生、宗教领袖、强奸危机中心、家庭暴力组织和警察;在某个社区,你可以打电话获得性侵害、性攻击、家庭暴力或性骚扰的信息。
[法律规定]
韩国:永久禁止有性犯罪记录的外国人入境,已经在韩国国内的,将被强行驱逐出境。
美国《梅根法案》:性侵者获释出狱后,必须在居住的当地社区登记报备个人行踪、住址、驾照号码、体貌特征等;此外,警方会将上述信息向社区公布,并在互联网上予以广而告之,以示警醒。此前,纽约州和伊利诺伊州出台法令,禁止处于假释期间的性罪犯登录任何社交网站。
英国“萨拉法”:公众可以接触到在警方备案登记的性犯罪者名单,这样家长就能了解与孩子日常交往较多的人是否有性侵的前科。(来源:家庭医生在线)更多新闻请阅读:奸淫幼女:怪叔叔的变态性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