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学校推销奶粉将被严惩 医疗机构不得发放试用奶粉

vivi19| 2013-11-21 11: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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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卫生计生委及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严禁医疗机构及其成员向孕妇及其家庭宣传、推销母乳代用品。

 

日前,南方日报新兴视窗记者走访新兴县多家医院后获悉,以上规定在新兴已得到全面落实,并未发现医院人员向孕妇及其家庭宣传推销奶粉的情况,之前一些医院开设的孕妇学校发放试用装奶粉的现象也已基本消失。

 

医院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11月17日,记者来到新兴县妇幼保健院,在产房内看到每名产妇的床头柜上都摆放着一两罐奶粉,品牌不一。

 

正在忙着照顾小孩的王先生介绍,他家宝宝吃的奶粉是孩子出生前,托朋友从香港购买的。当记者询问,医院有没有人向其推销奶粉时,王先生很肯定地告诉记者“没有”。

 

“医生会要求在婴儿出生半小时后由产妇喂母乳,也会提醒家属要准备好奶粉,但并没有要求我们指定购买哪里或者哪个品牌的奶粉。”王先生说。

 

在新兴县人民医院产科待产第二胎的刘小姐告诉记者,现在医院的环境比以前规范很多。据其回忆,三年前她生第一胎时,产房里总会有一些提供婴儿用品的商家跑过来推销他们的商品,有时候还会给一两盒试用装的奶粉。“现在那些推销奶粉的基本上不能进到产房,医生和护士也会告诉我们母乳的重要性,不会要求我们去购买哪种奶粉。”

 

医生推销奶粉将被严惩

 

县妇幼保健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医生和护士是绝对不会向产妇及其家属推销或者宣传奶粉的,有时遇到一些产妇或家属来询问,医生也是说要他们自己决定,不会向他们介绍哪种奶粉。对自身具备哺乳条件的产妇,医院都会建议她们坚持母乳哺乳,争取让孩子尽早吃到母乳。

 

“现在医院查得很严,在医院里是不得发放、张贴任何有关于母乳代用品的资料和广告的。而且医院设有投诉通道,如果被举报会被从严查处。”该医生表示。

 

记者随后在妇幼保健院的孕妇学校询问了当天上课的培训员,她告诉记者,她们现在上课是不允许向孕妇介绍奶粉和婴儿用品的,以前可以发的试用品,现在也不准对孕妇们发放了。

 

妇幼保健院的一名产科医生介绍,用奶粉替代母乳作为孩子的第一口奶是不正确的。孩子通过母乳喂养,可以摄取到增强免疫力的球蛋白。特别是产后一个星期内分泌的母乳,不仅营养物质充分,而且也可以增加新生儿自身的免疫力。初乳虽然稀少,但对宝宝来说非常珍贵,所以,母亲应该坚持母乳喂养。(来源:南方日报)更多精彩请浏览:医院:为牟利给新生儿喂奶粉 致奶粉上瘾排斥母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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